[公告] 本板看板规范 (2013.4.11)

楼主: Jasy (傑西)   2013-04-11 17:33:32
科学学术研究院办事处看板规范
1.本看板为国家研究院科学学术研究院组务板,非属本组事务请不要来此发文。
非本组之申请、申诉、检举等,均不予受理。
2.[申请]类文章不得回文,[公告]、[判决]类文章非组长不得发表或回文。
本板文章未经作者及组务板板主许可禁止转载至他板,违者处三月以下水桶。
3.[申诉]、[答辩]类文章请务必依本组申诉规范提出。
非当事人及板主不得发表或回应此类文章,无权发表文章将予删除,
无权推、发文经劝阻不听者得处三月以下水桶并得劣文退回。
4.组务宣布判决后,若有不服请依规定于本板提出再审之诉。
对本组判决未依程序异议之文章一律删除,再犯则劣文退回处分,请留意。
5.[问题]类文章为对组务问题发问使用。
[建议]类文章欢迎针对组务提出任何需要改进的建议。
[政见]类文章专供本组组长或板主候选人、实习板主应征人发表政见。
新增[检举]类文章,供板友检举板主怠工旷职及其他不当看板管理行为,
请依本组检举办法进行检举。
6.发表人身攻击、不雅文字、不满20字、类别错误等不当文章,本板得直接删除并处水桶。
构成本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中之“看板违规行为”者,组务板板主得视情
节裁处一年以下水桶、劣文退回等并公告。
7.不服处分者请寄站内信向组务板板主沟通,再不服得至AboutBoards板提出申诉。
组长兼板主 J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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