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hotanger 申诉 iamgaylan 案

楼主: skyjazz (史盖爵士)   2024-07-21 03:07:26
【裁判日期】 民113.07.21
【裁判案由】 hotanger 申诉 Keelung 板主 iamgaylan 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 hotanger 不服 Keelung 板主 iamgaylan 水桶判决,
经审阅其文章、该板板规与站规,做出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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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诉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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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
依本群组申诉案,文章代码 #1cXJCnJZ 办理;
本案原属 L_TaiwanPlaz 组务板申诉案,因小组长请假转由群组长代为审理。
二、
援引 Keelung 板规 #1bf8-0nR (Keelung):
3.本版禁止任何对特定群体谩骂、侮辱、威胁、恶意引战、性别骚扰、抹黑及歧视,包括
签名档内容亦同。
违者视情节水桶7-30天。
3-1.此规范之检举不限于被针对之群体。
3-2.若违规内容涉及政治,水桶天数加倍。
3-3.本条判定标准以台湾各法院判例为最优先参考。
三、
判决说明:
1.
板主判定申诉人使用"可悲"一词谩骂、污辱特定政党支持者,
裁定违反板规并水桶处分。
可悲一词之原意虽是"形容事物或状况令人感到悲伤",
但按现今社会用语习惯,也可作为嘲讽、侮辱他人之用语,
检索司法院判决书查询系统即有八百多笔相关裁判书;
虽然 Keelung 板规 3-3 说明判定标准以台湾各法院判例为最优先参考,
但于此也仅是作为参考,
在无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小组组规的前提下,
实务仍依板主所订定明文板规为裁判依据。
群组认为,板主处分并无偏误,
裁定申诉案驳回。
本文同步转录至 L_TaiwanPlaz 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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