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群组规范修订建议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3-06-26 20:36:22
主旨:建请考虑调整部分群组规
说明:
一、按“使用者对于板规或群组规范之内容的管理,于群组事务看板提出”,此观《使用
  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即明。
二、经观察群组内看板现况,建议群组长依“群组组规制定权”、“群组组规解释权”,
  为下列调整:
  1.板主资格相关
   查目前规范仅载明“登入二百五十次”、“发表一百篇文章”及“通过本站身分认
   证”,但未就在该板的发言状况作限制,此已导致“私相授受”的疑虑出现(注一
   ),且据查该交接上任之板主未曾于该板发言,在针对看板之熟悉度未有明确掌握
   的情况下,贸然准许恐不利于看板发展、甚至有“空降管板”之嫌。
   虽然多数有办理板主征选的看板,均有订定在该板的发言要求,唯如经连署或推荐
   上任者,即使获得多数使用者支持,亦无法保证其能在看板宗旨的框架下作好妥适
   管理。因此建议群组长考虑,除了新开设的看板之外,经其他管道赴任板主职务之
   使用者,须具有“于该板发言的记录”,并溯及既往、清查类似不符资格之现任板
   主。
  2.新增“禁止讨论他板事务(霸凌特定使用者)”规定
   由于看板警察局现时暂停受理“聚众闹板”检举,导致某些使用者得以恣意在特定
   看板针对特定使用者为批斗,且甚至有其中一部分还揪集不特定使用者,前往其他
   看板(不论群组内外)为破坏秩序、挑衅特定使用者之行径。按“国家体育场”的
   类似规范(注二),建议群组长考虑是否要引进实施;如若同意采纳,并应同时责
   成板主“以最高、最严格的标准审视”,并依该精神完成板规增订作业,未完成或
   放任、拒绝执行之板主应受组务层级之处分。
  3.新增小组长、板主请假天数上限
   观察目前的群组规,未针对组长勤务作规范;且针对板主的部分,虽然回归各小组
   自行规范,然在未有统一见解的情况下,将对使用者造成一定程度的混淆。因此建
   议考虑,是否要对请假日数上限作明确记载(有特殊情况者则不在此限,由该管组
   务或群组认定)。
三、以上报请群组公鉴,谢谢。
注一:#1aCi9j0p (L_SecretGard)
注二:#1ZxA1Wco (Sportcenter)
作者: royman127 (自私狗)   2023-06-26 21:29:00
第2点在心情小组有规定过,是需要套用到全群组吗?#1ZlNZvBS (L_SecretGard)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3-06-26 21:44:00
是(且目前执行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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