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L_TalkandCha板QQKKQKQK判决

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3-01-01 21:05:25
本案若以特殊事由办理,皆已罹于追诉期;
若以 #1Ck8NgEt (About_Life) 之层级,
文章管理权属小组长层级,已给予一次向上申诉之机会。

惟小组检视案件认为,其针对文章中有政治人物之签名档问题,
可请现任小组长招集讨论,是否仍遵守 前小组长(QQKKQKQK)之判决;
或以相关案件做出其他裁示之形式亦无不可,
这部分尊重小组长带领辖下看板发展之权责。

L_TalkandCha前小组长(steve1121)于 #1VTTRNpV (L_TalkandCha) 判决一文中提到,
其文章及标题涉及政治性,驳回其申诉,但显然本案与申诉人提出的个案并无法套用。

群组见解为,若标题及文章不涉及政治,签名档仅贴上政治人物图片,
必要时以“泛政治”予以删除。
但相关案件仍应视个案情况而定,依 #1Zi6h7vz (Gossiping) 第十二条,
签名档亦视为文章的一部分,若借由签名档来“政治问卦”,
这也有赖第一线板主群有相关案件出现时,彼此协调、沟通后进行后续处置。
本文转录予Gossiping板主群、以及小组长。
※ 引述《finhisky (finhisky)》之铭言:
: 没选择不受理
: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 7. 特殊事由之板务申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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