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01] 不服bignana判决#1YFcOBwv (L_SecretGard)-2

楼主: arsonlolita (XJ87)   2022-04-14 10:01:00
※ [本文转录自 L_SecretGard 看板 #1YFcOBwv ]
作者: Bignana (脱俗仙子谈无欲) 看板: L_SecretGard
标题: Re: [申诉] 不服HateP_Picket板主s3z15a3z15a判决
时间: Sat Mar 26 09:02:01 2022
判决主文:
请板主三日内重新认定有无违反板规 2-7。
判决理由:
本案使用者遭检举违反板规,随后修正文章,两位板主认为已修正判定未违规;
小组认为,针对板规 1-1 的部分,经前群组长判例 #1W1QOyuO (About_Life),
仍需板规作为法源依据,而板规 1-1 仅宣告 HatePolitics 板规与相关规范
之优位原则,并非明确法源依据。
惟板规修改文章是否可以避责,小组认为若涉及特定族群、特定人士,
若有疑似违反板规之嫌疑,修正或自删不能够规避,
请板主群重新认定有无违反板规 2-7 。
※ 引述《arsonlolita (萝莉塔大魔王←男的勿约)》之铭言:
: 申诉人 :arsonlolita
: 看板板名:HateP_Picket
: 被申诉人:s3z15a3z15a
: 申诉诉求:要求改判为违规
: 申诉内容:
: ● 6125 m 1 3/14 arsonlolita □ [检举] #1YB1uvfw charles0939 政黑1-1 2-7
: ┌─────────────────────────────────────┐
: │ 文章代码(AID): #1YBf6X6K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YB1uvfw charle │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47219105.A.194.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 推 charles0939: 已修正 03/14 09:43
: → s3z15a3z15a: 既已修正,故判定未违规 03/14 16:52
: 说明:该文对本人造谣攻击,违反站规,该文引起大量乡民误解,伤害己造成,
: 本人检举后使用者偷改内文灭证,板主竟判定未违规,无任何处份,
: 本人受到无谓造谣攻击,无从举发处份,不可思议,不知公平合理性何在。
: 在站方的检举案上,不曾因为偷改就消灭违规事实,也未有规定修正或灭证不罚,
: 更何况本案非格式问题,字数不足等这类不影响他人的违规,
: 本案严重侵害本人权益,怎么会有大街骂人,小巷偷改就没事的情况?
: 现实上,一但提告诽谤等并备妥证据后,也不会因被告在法官宣判前偷改文灭证,
: 进而判定无违规事实。
: 这样的判例会有两种结果,
: 一:只要被检举违规,在板主判定前偷改都不算违规,
: 修文甚至删文灭证都可以视为无违规行为,要检举何用?
:    二:板主甚至可以刻意拖延判决,在判定前通风报信改文便以无违规结案。
: 请小组长判定以改文灭证作法视为无违规是否得当?
: 板主未提供修改前原文,只剩检举文原文备份,请小组长协助。
: 证01-检举文
: 证02~06 沟通信,修正前原文板主不提供。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03-26 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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