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02] 不服bignana判决1YFc9n_W (L_SecretGard)-1

楼主: arsonlolita (XJ87)   2022-04-13 16:27:21
※ [本文转录自 arsonlolita 信箱]
作者: arsonlolita (萝莉塔大魔王←男的勿约)
标题: 忘记备份重新寄信
时间: Mon Mar 28 09:15:08 2022
※ 引述 《Bignana》 之铭言:
:
: 判决主文:
: 维持原判。
: 判决理由:
: 本案中板主群对板规 2-12 已有共识处分,相关公告于 #1YA6mp36 (HatePolitics)
: ;针对涉及板规 2-7 部分小组认为未达标准,设定水桶虽为板主权限,
: 但并非涉及设定水桶权限就是违规,本案应为心情之抒发,
: 非以讨论板务为主要目的。
不服判决
水桶就是版务运作,公告之内容,都当过版主的人不会不知道吧
而且究竟政黑跟他板版务有何相关?
去黑特版倒没意见,在政黑?
版规写明的东西,你意思是以后都用抒发来凹就没事了?
请问舒发跟讨论差在哪?我看起来都一样
2-7.政黑板严禁于板面上发文讨论他板板务(公告、修改板规与之内容),违者删除。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