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07] L_TalkandCha 不服Bignana更裁结果

楼主: ubcs (觉★青年冒险盖)   2022-03-08 08:43:51
※ [本文转录自 ubcs 信箱]
作者: Bignana (脱俗仙子谈无欲) 看板: Gossip_BM
标题: Re: [宣判] JinCheng5566 申诉 arsonlolita 案
时间: Thu Mar 3 16:36:14 2022
我知道U板主的意思是,板规一的总则新闻是以天为单位,
一天就是一篇;那么小组裁决的文章恢复部分,就是归还2/22的额度。
也就是1+1(而其中一篇只能受限小组约束的形式),并非新的额度。
若按U板主的说法,使用者并无任何补偿空间。
第一,小组既然动用裁决权,就是属于特殊情况。
这个特殊情况为,使用者原本不该被删除的文章被删除了,
所以来小组请求裁决;这个裁决的意义就是未来如果这类事件发生时,
小组、板主都能借由此来补偿使用者的请求恢复权。
第二,请求恢复权并无与板规冲突,毕竟没办法恢复到2/22当天;
但小组的裁决权为呼应第一点的特殊情况。
本案还是协请U板主先解除水桶,若认知不同可上诉予其他群组长处理。
但按板务站长判例,还是应先解除水桶。
感激不尽~
※ 引述《ubcs (觉★青年超冒险盖)》之铭言:
: ※ 引述《Bignana (脱俗仙子谈无欲)》之铭言:
: : 不好意思,回复U板主时太过简化了。
: : 应该是说,使用者2/22被删除的文章,小组在宣判里要求的是“文章恢复”,
: : 文章恢复的意思是指,不算入当天他若有POST另一则新闻的额度。
: : 因为u板主有提出疑问,板规载明被删除或自删均计入额度,
: : 但本案在后续判决中,小组认为符合板规一小道消息、花边新闻的定义,
: : 不属于违规,自然也无须认定他所重新post一模一样的新闻为占用3/1之额度。
: : 意即,判决书有说明他只能重新post一模一样的文章,并非给予新的额度,
: : 而是归还他的请求恢复权。
: : 这个案子再麻烦 u 板主协助先行解除水桶,后续我会再用补述回文的方式详细说明。
: 对于回复有相关疑义
: 如小组长所述文章恢复是不算入当天他若有POST另一则新闻的额度。
: 自然也无须认定他所重新post一模一样的新闻为占用3/1之额度。
: 这边我先前信件有询问有关板规一总则
: 第一条:〔总则〕
:  ̄ ̄ ̄ ̄ ̄ ̄ ̄ ̄ 
: ‧ 八卦定义为“小道消息”、“花边新闻”。讨论人物需为公众之人、事、物,
: 凡是文章内容无八卦、与八卦无关者,板主得依本板规删除。
: ‧ 经举证该八卦文为虚构,文章予以删除。经查有恶意造谣者,视同闹板。
: ‧ 每日发文(含回文)额度,不得超过五篇。其中:
: 1.问卦不得超过二篇
: 2.新闻每一天只能张贴一篇(以天为单位)
: 3.转录不得超过一篇(转录协寻文可超过一篇,
: 但每天在板上的文章额度仍不可超过五篇)
: 因任何原因自删、被板主删除或分身张贴,皆视同使用额度。
: 如上诉载明 新闻每天只能张贴一篇且任何原因自删、被板主删除皆视同使用额度
: 且 如小组长所述
: 判决书有说明他只能重新post一模一样的文章,并非给予新的额度,
: 而是归还他的请求恢复权。
: 那使用者此篇新闻就应照板规一总则,不得超出新闻每天一篇之状况
: 只是豁免其 手动置底、三日内新闻之范畴等相关规定
: 白话的说,使用者申诉成功部份只可重新张贴文章,但仍不可超贴板规一载明文章上限
: 此次为使用者误会组务判决之意,请述明仍应照板规一总则发文规范
: 说明清楚后可解除本次水桶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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