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不服bignana#1XF1u9ZZ (L_SecretGard) 判决

楼主: arsonlolita (XJ87)   2021-09-14 14:24:56
没选择不受理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8. 组务板检举、申诉案
(此项请先与小组长沟通)
申诉人:arsonlolita
申诉之小组长:bignana
申诉事由:不服判决
● 7798 ! 9/11 Bignana □ [宣判] arsonlolita 申诉 HateP_Picket 板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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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XF1u9ZZ (L_SecretGard) [ptt.cc] [宣判] arsonlolita 申诉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631329801.A.8E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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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小组长认定:
一、仲裁者应检视对造双方说词,视原文上下文判断、辞意判断是否有言语攻击行为,
板规3-1即写明,本板不鼓励言语攻击,发/推文皆受规范,
违反本章规定者水桶35天。
  政黑前板主wupaul本人的辩解为:
推 wupaul: 7414 是偶数 09/06 15:01
推 wupaul: 7414= 2*11*337 09/06 15:03
→ wupaul: 单纯只是一个数字,怎么可能是叫人去死一死 09/06 15:04
  非小组长个人解释的诅咒性、情绪性之字眼,替被告擅加解释文义的作法有问题,
他本人并非此意,小组长也不应自行切割文意。
我是当事人,应参照双方证词,以本人理解,他的推文原文为:
推 wupaul: 笑死 你觉得你无辜就去上诉啊 08/26 10:22
→ wupaul: 所以你死了吗? 死人不会讲话喔 08/26 10:22
→ wupaul: 7414 08/26 10:22
→ wupaul: 鬼月到了 鬼之逻辑都出现 08/26 10:22
上下辞意判断为贬低本人存在价值,不同意本人说法,活着不如去死,
又说鬼月到了,贬低本人是鬼的逻辑,
死人、鬼,皆冲者本人而来,与板务讨论无关,
  不应只片面认定为诅咒性、情绪性之字眼。
此人为前政黑板主,对于攻击言论的板规自是熟悉,
也因此用数字混过胡乱辩解脱罪,
此作法明知故犯也无悔意,该板为板务讨论板非心情板,标准应较高,
且此人幼稚的言论也受其他板友白眼以对,好好的板务讨论却加入攻击言论实为不妥
,应给予处份。
二、板规三的立法宗旨即写明,
1.本板不鼓励言语攻击,发/推文皆受规范,违反本章规定者水桶35天。
试问,以小组长个人的解读也好,用诅咒性的方式咒人去死,是否符合言语攻击?
  今天板主及小组长要违背立法宗旨,对于此不当行言放水实在无法理解,
此例一开,是否未来使用者或他人wupaul继续咒骂板友走路被车撞,车祸死全家,
生病死全家等,皆不违反板规三?
请问哪一个板的板主或是小组长,可以认同板上有此攻击言论而不算违规?
这样的人有资格当板主,当小组长吗?
其次,所谓判决要件:[特定的对象/群体]与[明显贬抑词语]
细项条目3-2/3-3为辅助立法宗旨所作的判定标准,
  3-3写明经由下述网站判决书/辞意"判断,
此类判断目的为辅助判定即可,怎么变成自我解释、自我受限,
硬说诅咒难认定足以眨抑他人之云云?
这里不是法院,板主或是小组长也不是法官,保护板友的作法站方早有规定,
水桶也非现实刑事责任,判定本就较为宽松,怎么会倒果为因,
  以狭义的说法放宽攻击行为呢?
原来咒人死不算言语攻击,你若这样判定,板规3-1立法宗旨反而被自我限制,
  有这种自相矛盾的板规吗?
三、这边引用站法方判定标准 #1WoYPZKH (PttLaw)
 判决理由:
观被检举人之信件,内容以“祝你全家中武汉废言论死光光”,
本院认为,其虽以谐音仍无法掩饰言论中诅咒、谩骂之意。
故依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六条第款第一目第一小目,
处罚单乙张。
  又依照站规:
#1CejqUcS (Violation)
一、看板违规行为:
(五)于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以上皆表明此为违规行为,若诅咒板友不算攻击言论,
  不违反板规,则该板规牴触站规,其为无效板规,
亦违反政黑立法宗旨:本板不鼓励言语攻击,违反本章规定者水桶35天。
又依#1348aPLp (SYSOP)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一、责任
(1) 板主有责任对所管辖之看板,进行维护,若有不当之文章需尽快处理。
(2) 板主有责任引导版面风气及讨论。
该言论违反板规三攻击言论保护板友的宗旨、违反站规写明的看板违规行为,
板主对此攻击言论放任,认为没有不当不给予处份,小组长可默不作声?
  
以上几点故申请改判,谢谢。
证01 小组判决
0203 沟通信
040506 板主判决&沟通信
07 违规原文
作者: edc3 (草屯分局包庇田胜J性侵^^)   2021-10-04 06:54:00
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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