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04] 不服bignana #1XFAq1G_ (L_SecretGard)判决

楼主: cjol (勤朴)   2021-09-13 20:56:48
※ [本文转录自 cjol 信箱]
作者: Bignana (北冥封宇) 看板: L_SecretGard
标题: [宣判] cjol 申诉 HateP_Picket 板主群案
时间: Sat Sep 11 21:19:58 2021
【裁判字号】 D0024
【裁判日期】 民110.09.11
【裁判案由】 cjol 申诉 HateP_Picket 板主群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cjol)不服板主(Neptunium/dahanjian)认定其检举案无违规,
小组审阅其文章、该板板规、站规作出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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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诉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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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
依本组申诉案,文章代码 #1XF9uGIb 办理。
二、援引 政治黑特板板规__20210401:
第三章 言语/漫骂攻击规范
判决要件:[特定的对象/群体]与[明显贬抑词语],需两者皆有应视为言语/漫骂攻击。
1.本板不鼓励言语攻击,发/推文皆受规范,违反本章规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对象/群体定义:
a.PTT使用者,如ID/暱称/代称或讨论上下文行为等,客观可得知针对特定使用者。
b.未明确对象,但于相同特定对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击行为。
c.未明确对象,但回文特定对象之文章,并发表攻击内容。
3.明显贬抑词定义: 经由下述网站判决书/辞意判断,词需完全相同且能证明贬抑之意。
a.裁判书系统:http://goo.gl/BqhOjY 萌典:https://www.moedict.tw
b.若使用判决书系统,须为有罪判决;只接受妨害名誉/公然侮辱等案由判决书。
三、检视证据,当事人于推文中指称申诉人,符合特定对象对象要件;
惟当事人于推文提到:“cjol会自删 也是怪咖...”,
“怪咖”一词为形容人的与众不同,或其行事较难让所有人接受,
但客观上当事人之完整推文,并不具贬抑他人人格及社会评价而达
人身攻击的程度。
四、申诉人检具司法院法学资料检索系统中之相关判决书,
惟该案属针对众多负面词汇所形成之判决,较难适用于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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