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不服小组长loverlover对Perfume_Shop删文

楼主: yiwawa (存在於時光之外)   2020-07-07 03:43:07
没选择不受理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6. 小组长需回避之申诉案
不服小组长loverlover对Perfume_Shop删文之判决
申诉人:yiwawa
申诉之小组长:loverlover
申诉事由:
本人于Perfume_Shop板中回应[黑人]文,
针对同一行为者之同一行为(人间蒸发、拖延)作出附和,并检附证据
却遭Perfume_Shop板主删文
板主表示于他处进行之交易纠纷勿带入板中
我认为卖方是Perfume_Shop板活跃用户,
交易标的亦为Perfume_Shop之买卖内容,
以回文除了表示附和,也在提醒板众当心与之交易。
板主删文之理由,退一万步言其实我能理解,只是据以执法之规范何在?
我已阅读完该板板规,确认并未违反,
却被迳行删文,而后板主指称我提出的异议是“超译”“无限上纲”
还暗示我的行为形同“闹板”
上诉到小组长loverlover处,
小组长却只重复此为他处进行之交易、不得发黑人文
置我三番两次由衷请问“规范此行为之板规何在?”如罔闻
我回去看Perfume_Shop板,发现我的回应黑人文已经被板主当成一起“判例”
然而没有法令,如何形成判例?
难道板主据之删文、小组长据之形成判决的“规范”,
都深藏他们内心,仅凭一己好恶、觉得对或不对?
又,作为已阅毕板规并信赖板规的板众,要如何避免随时可能动辄删文
仅应小组长所谓“本不应该”“自然不适合”之想当然耳,
还要受到板主所谓“超译”“无限上纲”之指控?
板主之删文处分与小组长维持处分之判决,
并未检讨遑论改善该板制度环境之不健全,
却以我的文章与我的人格概括承受其后果,
我表示不服,在此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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