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小组长 steve1121 判决公告:
“请板主 P55555 于五日内发布撤销使用者 StepFather 水桶处分公告。”
群组亦认为,小组长 steve1121 本意是要求板主另发一篇撤销水桶公告。
就以往法务部判例,撤销水桶公告,应恢复对方之名誉,建议“另发撤销
水桶公告”,而非仅“修订原水桶公告内容”。
CCRomance 板发布水桶公告,为将水桶名单于置底文增加,故板主可主张
依惯例修改该篇公告内容,向小组长说明,应可达成另发新篇公告的同等
效力。
二、然则,板主 P55555 于置底公告,仅简短说明“解除”,另发单篇公告,
则清楚说明系依组务判定“撤销水桶”,并说明当时判定使用者 StepFather
违规之理由,系应为“诈骗案件”,应至他板发文。该篇公告亦同时以
使用者 StepFather 非新闻事件之当事人,再度违规处分。
两则公告内容,案件说明之详尽度,可明显看出差别。
小组长 steve1121 依“是否为符合板旨之文章”作出无罪裁定,板主
P55555 再以“非新闻当事人”处分,判罚上有所依据。两项裁定并未
冲突。如使用者 StepFather 主张无罪,需证明属新闻当事人之身分。
故小组长 steve1121 要求板主 P55555 另发篇撤销水桶公告,如能
详尽说明案情,对看板的判例形成亦有所裨益。非超出小组长职权,
作出无礼之要求。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铭言:
: 申诉人:P55555
: 申诉之小组长:steve1121
: 申诉事由:
: steve1121 要求本人行无意义之事。
: 1.
: steve1121于组务判决,并未说明本人应以何方式公告
: 本人当然依例来惯例之方式,于置底公告文进行公告
: 唯steve1121 来信要求本人应"以另发公告方式"进行公告,
: 否则要给予本人警告处理,本人认为steve1121要求本人行无意义之事
: 已达滥权之事实
: 2.
: 本人另外告知steve1121,若要求本人以"另发公告方式"
: 请steve1121于组务判决更正判决,于判决内注明清楚
: 本人应该"以另发公告方式"发布撤销公告
: 唯steve1121至今置之不理会
: 本人认为steve1121管理组务失当,建议给予警告。
: 3.以下转录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