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kabcd (乱板实习小组长)》之铭言:
: 一、检举人ID:kkabcd
: 二、被检举人ID:kkabcd
: 三、检举事由:违反群组规 gossiping / staff23 罢免案
: 未于连署结束时间四十八小时内至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
: 三个月内不得提出罢免连署。
: 四、检附证据:
: 罢免连署文
请教一下有点复杂的版主罢免程序,我的认知是否正确:
.组务宣判
.第一次的组务申请(请组长审核公益性质),必须在组务宣判后 7天内为之
.到LifeRecallBM张贴联署文
.(请他人)到版主的版张贴联署宣传,并复制到组务版、群组版
.第二次的组务申请(申请什么?),必须在连署结束后48小时内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