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13] L_TalkandCha/steve1121不公失职

楼主: hjgx (纯真打不赢奸巧)   2017-03-25 13:58:02
※ [本文转录自 L_TalkandCha 看板 #1OoeO-8g ]
作者: hjgx (纯真打不赢奸巧) 看板: L_TalkandCha
标题: Re: [检举] Gossiping/staff23违反组务公告
时间: Thu Mar 16 20:34:02 2017
※ 引述《staff23 (笔名苏温永(星星送行者))》之铭言:
: 水桶设定是因为走电脑的原因
: 它可以精准到时以下单位到秒数 所以执行时采的叫做即时起算
: 组务判决下的是日 当然不算始日 如果下判决后72小时
: 一样就是即时起算 这就是实在的规定
电脑是用来服务人类的 如果人类受制于电脑 那就是魔鬼终结者的审判日了
不要说PTT 啦 如果司法判决受制于电脑 那司法院长就是电脑工程师了
我是没当过版主啦 不知道桶人的系统画面如何 但脱离不了两种:
1.例如你现在要桶我 1个月 系统卡你 选项只有 1周/1月/2月/n月...
你就选 1月 然后我就被桶到4/15或4/16(因为3月有31天)
也表示你接受了PTT 的系统与习惯 把民法丢一边去了
不然你可以提出系统修正需求 给 PTT技术部门大开眼界
或者你可以再加选两次 1周 凑到接近4/30
然后我一到组务申诉 你就搬出吓死人的民法
小组长给你拍拍手 心想 真是个又严格又懂民法的好版主 打着灯笼没地方找
版主你曾经这样做吗?没有
因为你根本没把民法放在心里啊 你的心里只有 PTT的习惯
2.例如你现在要桶我 1个月 系统没卡你 选项是 n日 n随便你敲
你就依据你(突然)热爱的民法 121条 敲入45 刚好把我桶到4/30
不要理会 PTT的习惯(1个月=30日)
版主你曾经这样做吗?没有
因为你根本没把民法放在心里啊 你的心里只有 PTT的习惯
民法是用来解决争端的 不是一个硬性的规定
民法第一条:民事,法律所未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
第119条:法令、审判或法律行为所定之期日及期间,
除有特别订定外,其计算依本章之规定。
反过来说 有一个硬性的规定 叫做刑法 这个法可不是开玩笑的
他说关你几天 就是几天 几月 几年 一天都不能多 这是人民的自由
不然要国赔 相关人员还要记过
例如最高法院 5个老法官合议庭在106/3/16判下来 某乙杀人 关10年
法务部所属的监狱收到判决 开始关某乙
到了206/3/15 典狱长翻开有蜘蛛网的判决说 是该放人了
结果旁边一个多嘴的工作人员就是staff 说 不行 依照民法 要关到今年跨年晚会
旁边另一个来自PTT 的电脑工程师pc5566也说 不行 电脑系统说 要关到这个月底
典狱长当然大骂 见鬼 我们堂堂监狱 限制人身自由 自由无价
你staff 跟我说什么民法?你pc5566跟我说什么电脑? 两个都滚啦
民法是不能拿来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标准 电脑也只是工具
今天组务判决一下来 小组长就寄给你 还给你 3天作业时间 很宽容了
你竟然摸了77小时 才心不甘情不愿撤销申诉人的处罚
那是申诉人的言论自由耶 你竟然还拿民法跟电脑来硬掰?
今天如果我是版主 我收到小组长的信 我 7分钟内一定动手撤销
因为我先前处分错了 我惭愧 言论自由是无价的 我马上还给申诉人
可惜你是大右派 你认为言论自由是毒药 爆卦没有改变这个社会什么
这就是症结点
作者: staff23 (笔名苏温永(星星送行者))   2016-03-17 09:26:00
哪来的限制你人身自由 先去把条款翻完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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