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通告] 请至L_SecretGard板说明是否为多重ID

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6-06-30 22: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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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看板: L_SecretGard
标题: Fw: [通告] 请至L_SecretGard板说明是否为多重ID
时间: Thu Jun 30 22:02:43 2016
※ [本文转录自 jobli 信箱]
作者: diefishfish () 看板: L_SecretGard
标题: Re: [通告] 请至L_SecretGard板说明是否为多重ID
时间: Tue Jun 28 01:02:33 2016
1.本人并非该帐号持有人。
2.pinkkate版主,于六月十四日,已经在隐版清楚说明,他相信ptt8和我是不同人。
3.本人没有违反任何一条HatePolitics版、HateP_Picket版规及ptt任何相关规定。
依据id_Multi版送件规定,
一、违反版规。
二、若无违反版规,但持有五个帐号以上。
上述两项皆不符合。
故此案申请查询,明显违误。
4.m195566检举案中,所列版规,是六月二十一日,才公布的版规。然其引用来申诉五月底
的案件。
依据HatePolitics版规六-5规定,版规不溯及既往规定。
明显违误。
该检举案,本就不具备受理资格。
被引用为申请查询之检举案,明显违误。
5.组规四-1。检举为发文标题,是用在版主违反所管版面的版规。
检举需列出版主违反所管版面的版规的证据。
该两检举案都未列出本人违反的任何一条Hatepolitics和HateP_Picket版版规。
检举案明显违误。
且本人没有违反任何一条本人所管辖之版规。
该检举案,本就不具备受理资格。
被引用为申请查询之检举案,明显违误。
6.m案和a案,明显所列证据,多案非当事人。
【违反组规三-9】明文规定,非当事人不可提出检举案。
纵使是当事人案件,亦违反【超过七天】不可检举之组规。
a案明显超过七天。
m案,检举人已放弃检举,撤案近半个月。依据检举版版规,检举人撤案一切合法。
以该案作为证据,明显违误。
7.依照ptt规定,检举人必须与当事人沟通,信件往来,才可成案。
然此两案从未寄信与本人沟通即迳行举发。
明显违误。
8.本人身为医师。在医院值班休息,由于网络并非使用吃到饱。
为了省钱,确实会用公共可用之网络资源或电脑。
9.本人已发文清楚说明,家人罹患绝症。于照顾家人期间,为了支付庞大医药费,网络亦
非吃到饱,为了省钱支应最新医疗技术。故在病榻照顾期间,查询相关最新国外治疗案例
及相关基因治疗论文期刊之下载,确实使用公共可用网络资源。
我完全不清楚,该帐号是家人卧病之医院的护理人员,照顾病人的家属,亦或医师,药师
,等医院之人员。
10.此案,从检举案,到移送至帐号版,都明显违误。
既不符合组规之相关规定,亦不符合帐号部送交之要件。请帐号部退回这种不符规定的
讼案。
我没有违反任何所管理版面之版规,及任何相关规定。且pinkkate版主已于六月十四日发
文,相信本人绝非ptt8。版主群既然已信任本人,若越级移送,实属违误。
我不会在隐版侃侃而谈,说支持,对外却装聋作哑。
我更不会水桶颜色对的五个月,在检举版推文就好,
颜色错的,纵使水桶一两周,大张旗鼓,公告并置底,讨好支持者。
如此八面玲珑,长袖善舞,确实龄人钦佩。
对于浪费网络资源,从检举案,到移送至帐号版,都明显违误的此案。
会寄信请该帐号持有者,提供相关证据,在其同意下,转交相关人员。
相关丧葬证明,住院截肢病例之佐证资料,均会戮力申请。
以供后续诉讼之证据勾稽与比对。
对于浪费网络资源,从头到尾不符送件规定的此案,请帐号部退回这种乱送件的无理文章。
谢谢站长及各级ptt管理者拨冗阅读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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