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当选板主不论人数,落选第一位高票者为备取板主,若当选该位板主因故
请辞或遭罢免时,板主将先询问接任意愿,延续该板主任期至届满为止。
PS.若该板主任期不足一个月,则遇缺不补,待选出新任期板主
(备位板主如遭退文或本板水桶无法于应就任时就任即丧失当选资格)
关于这条板规,目前八卦板有使用者提出问题。
假设 A, B, C 依序为板主最高票到备选第一,
即 C 为 A, B 之备位板主。
A 请辞,但 C 刚好在水桶,
依据组规 C 失去担任 A 的备位板主资格,
举行递补 A 板主位置之板主补选与产生一名备位板主 D。
但若 C 出桶后,刚好又遇到 B 请辞,
这时 C 是否还可以备 B 的板主资格?
或是因为 C 在 A 请辞时在水桶中已失去资格,
所以 B 板主请辞时也就不用再征询 C 的意见,
直接由前次重选产生的备位 D 递补?
=== 简易图 ===
A, B 当选板主, C 为前两者的备位。
A 板主请辞 -> C 在桶中
-> 举行板主补选 -> A2 上任并产生备位 D
B 板主请辞 -> C 已出桶
选项1 -> 询问 C ?
选项2 -> 因为 C 在前次已丧失资格,故询问 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