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附4] 不服JOBLI 多项判决

楼主: Drbigbird (大鸟博士-大比鸟)   2015-11-22 01:00:51
※ [本文转录自 Drbigbird 信箱]
作者: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标题: Re: 退回文章((末沟通迳行检举劣退水桶) <Drbigbird>)[检举] obov
时间: Sat Nov 21 22:58:24 2015
我回完公告,你如果想告,就请去群组吧
反正我只按规定来,不管他行为对不对
你的检举有二案
第二案你有没有寄信给他,有没有72小时
你拿第一案的信来说,没有意义
你第二案有检举?有沟通?没有就是劣退水桶
至于第一案的部份我正在打判决,你不满意请至群组反应
※ 引述《Drbigbird (大鸟博士)》之铭言:
: ※ 引述《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之铭言:
: : 那篇19号PO的,你的信是那天寄的
: 那请小组长针对我所叙述的说明一下
: 使用者寄信给版主,版主最后一次上站72小时内应回应
: 使用者(DRBIGBIRD)寄信给版主(OBOV),
: 版主(OBOV)最后一次上站(11/06) 72小时 内无回应
: 是不是符合 小组长所写的组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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