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L_TaiwanPlaz组长talk520职责怠惰

楼主: aimify ( 愛米飛)   2015-02-13 12:14:26
没选择不受理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8. 组务板检举、申诉案
(此项请先与小组长沟通)
申诉人:aimify
申诉之小组长:talk520
申诉事由:
要求小组长talk520 撤销我在L_TaiwanPlaz的水桶处分,
并受理我的申诉文#1Kga87aR (L_TaiwanPlaz)。
我于2015/1/5 在L_TaiwanPlaz 发表一篇申诉文
talk520在2015/1/19 水桶我,理由是,
我的申诉不符合申诉程序,没有沟通信件证据,
要我再回去跟版主沟通。
我去信跟talk520 解释,关于所谓的沟通证据,
依据高雄版规,再议的处分可不经再次的信件沟通往来,
即可往上向组务版申诉。
换句话说,我并没有违反组务版申诉之规定。
因此,希望小组长能撤销我的水桶处分,并赶紧受理我的申诉文。
在这样的解释之后,talk520 仍不采信受理,
回应说,我若不服,请依照规定去申诉。
甚至,信件往来的过程之中,
完全是个“把使用者申诉权益晾在一旁”的概念,
这样的态度让人非常难以接受。
在我询问应该往哪个版申诉,
仅仅只是丢个网址回应,完全无法得知正确的申诉板务位置。
这样的沟通往来过程当中,
不禁让人有板务权力傲慢之感受。
(我还是在申诉错板后,好心人提醒才找到这里来。)
我认为,一个小组长在受理申诉案件
应该不只看使用者的申诉内容、版主之回应,
也该将使用者违规所在的版规纳入参阅之范围内。
然,talk520 给人的感觉即是,
只单方面采信版主的解说之词,
使用者的申诉以及明确的地方版规都予以无视,
这样的判决态度让人难以心服,
更甚者是对于自己职务有怠惰偷懒之嫌。
因此,我请求,请群组长在参阅过相关证据之后
能判决talk520 撤销他对我的水桶公告,
除在版上发布撤销公告,对我道歉之,以恢复我原有之名誉外,
并赶紧受理我的申诉文。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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