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L_TaiwanPlaz 小组的判决上诉案

楼主: GeminiMan (GM)   2015-01-17 11:26:31
一、检视使用者 slamwater 的文章,确实是对彰化板的板务建议,
以及对现行板规提出疑问。
故以 [版务] 应无违反板规的情事。然板主群若认为所描述
非符合实情,可于看板公开说明。
二、板主对于该篇文章所引用的水桶数目与实情有所出入,可要求
使用者更正,然该篇全文确实有提出了许多板务建议,非造谣,
挑衅板主群。
另以板规判定属“引战文”,对特定族群 (板主群) 有“言语
侮辱、谩骂、嘲讽”等情事,群组亦认为援引板规判定上有所
失据。
※ 引述《BK201 (σ ゚∀゚)σ你看看你)》之铭言:
: 没选择不受理
: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 8. 组务板检举、申诉案
: (此项请先与小组长沟通)已沟通
: 申诉人:彰化板板主群 BK201
: 申诉之小组长:talk520
: 申诉事由:
: 事由
: 彰化板板主群于 2014/11/09 针对 slamwater 之判决,判定该员其文章,
: 有引战、滥用板务文之行为,故判处该员禁言与退文。经该使用者申诉后,
: 由小组长 talk520 判定彰化板板主群败诉、须撤销对 slamwater 之判决。
: 因 slamwater 板友于版面发言,其内容“散布不实、错误资讯”
: 实违反板规且影响看文者思想甚巨
: 且小组长 talk520 于宣判文中:
: “板主可要求原作者进行修正,若原作者
: 不予修正,则可引据板规进行适当之处置”
: 实属不适当之认定与要求,故发文上诉申请重审,请群组长裁示。
: talk520 定案之判决
: 文章代码(AID): #1KRr2lVE (L_TaiwanPlaz) (附件一)
: 大意:
: “板主可要求原作者进行修正,若原作者不予修正,则可引据板规进行适当之处置”
: 因未事先要求,所以判定彰化板板主群败诉、须撤销对 slamwater 之判决
: 申请重审理由
: 一、引战、滥用板务文之认定:
: slamwater该违规文(附件二),虽使用敝板规定之[板务]分类,内文前段的确如同
: 小组长所说的“该文系针对板务提供之建议”,但在该文补充之内容,第十二页之
: “10月份台南、台中、高雄、彰化板 发文数/水桶数”,
: 该员使用以上数据,目的在于“说明彰化板水桶比例高于其他大板”。
: 然! 1.小板比大板 不公。 2.使用错误资讯 不义。(注一)
: 该员恣意使用错误资讯,引导板友走向“彰化板板主很会水桶人”之误解,
: 再再显示其“陷板主于不义、煽动板友与板主对立”之行为。
: 至于“引战、滥用板务文”之罚责,敝板板规亦有明文规定(附件一文内有节录)
: 所以彰化板板主群依该规定判定 slamwater 违规,是有所依据的。
: 我也明白组务在审核申诉时皆以中立为主,不会多加个人评价于判决要件内,
: 所以 “错误资讯>引战违规>依滥用板务文处份”,
: 就变成“错误资讯>板规没写就不能罚>要求修改”。
: 就算先不管其意图好了,该员提供错误资讯之行为,第一次出现时板主群还尚可
: 安慰自己,将其行为视为:“他弄错了、板主应该虚心检讨不要太过计较”。
: 但该员于上述文章(附件二)第十四页,又故意强调、写出第二次“错误资讯”,
: 并且还表示:“因为觉得很重要,所以再贴一次”
: 然后又重复说一次:“我爱彰化,不要大“桶”!”并强调性上色(上了鲜红色)
: 还煞有其事地帮忙算出平均数,以突显彰化板的水桶率比起另三板,有“多么高”。
: 第一次错误资讯的填写、编辑时间为:
: ※ 编辑: slamwater (61.224.10.178), 11/08/2014 01:00:26
: 第二次错误资讯的填写、编辑时间为:
: ※ 编辑: slamwater (61.224.26.136), 11/08/2014 23:33:33
: 过了将近一天却又故意再次提起此错误资讯
: 当时板上气氛已经剑拔弩张,错误资讯明显激化板友对于板主的不信任感,使得
: 双方处于对立之态,一次不够隔天还故意讲第二次,已充份符合“引战”之举,
: 这点不应再以“中立思考”来将其行为除罪化。
: 当一篇普通的[板务]文,因使用了不当的错误资讯,
: 变成批判板主的工具时,更是“滥用板务文”之举。
: 二、是否得先提醒,再行处份之认定:
: 以“引战+滥用板务文”来判定其违规,是敝板两位板主的共同决议。
: 而且敝板板规第十九页亦明文规定:
: 删文标准流程 ( 违规>推文告知错误点>标记S>24小时内修改完成就不罚 )
: 以下类别适用此程序:文章标题错误、征人文资讯不足、新闻类别使用签名档、
:            注音文…等以上四项;其余违规板主发现后将立刻惩处。
: 所以在执行板规时,除了以上四种违规,会进行提醒外,其余违规板主可立刻惩处。
: 小组长在 附件一 之判决,主张:
: “板主可要求原作者进行修正,若原作者
: 不予修正,则可引据板规进行适当之处置”
: 故判定板主群应该事先提醒才可处份
: 但敝板已经“明定”提醒之标准;小组长之主张在实务上有认知的矛盾。
: 以前小组板常见的逆转判决,都是因为要求:“要处份板友,板规须有明文规定”;
: 本案例之情况,已有明文规定可直接惩处,却又被要求应“提醒修正”,矛盾所在。
: 现实生活上,就算是选举时政治上的抹黑行径,也不会有言论免责权,不实言论也是
: 会被告的。而法官更不可能会做出:“A先生你XX的部分错了,去改一改;A先生改完
: 前,B先生你先放他一马”这种判定吧?
: 申诉诉求
: 基于上述等情事理由,恳请小组长、群组长让我们维持原判决,其旨为
: 希望板友能审慎面对自身发言,并对自己的言论负责。而不是随便丢个
: 错误资讯来误导他人后,却还能轻松无事地安全下庄。感谢。
: 注一:
: 其错误的部分,不只彰化的数据错误(且错得离谱,因为过份浮夸水桶数),
: 询问过台南板板主,他也说其数据有误。台中的则是错一半,该数据:
: 台中板、发文3505篇(整个十月份)、水桶80人(25-31日 6天)、平均44篇一个水桶
: 台中板10月25日才有板主,却故意用整个十月份的发文数去除以有板主那六天的水桶人数
: 其行为明显故意将数据夸张化。
: 以下为台中板NKB285板主,于 附件二 推文之补述
: → NKB285: 事实上台中板数据的确是造谣 11/15 02:25
: → NKB285: 或者说未查证清楚 11/15 02:25
: → NKB285: 台中的文章后面六天实际上只有 730篇左右 11/15 02:27
: → NKB285: 这样算来是约8.9篇 一个水桶 11/15 02:28
: 推 NKB285: 然后11/1-11/14 两周来 大约水桶了 250个人 11/15 02:32
: → NKB285: 文章数 约 1450篇 11/15 02:33
: → NKB285: 大概是6篇文章 一个水桶 11/15 02:33
: → NKB285: 当然这是因为刚更新板规 有大量板民不看 导致违规 11/15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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