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不服 L_TaiwanPlaz小组长 判决 站内信6

楼主: eddie318509 (小语)   2014-12-23 23:55:45
※ [本文转录自 eddie318509 信箱]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标题: Re: [通告] 改判通知 [公告] redmj110 改判公告 #1KRPi-s1 (L_Taiwa
时间: Wed Dec 10 14:07:33 2014
您好:
   公告内容已详述判决理由,请参考 #1KRPi-s1 (L_TaiwanPlaz)
   使用者不服,可迳向群组提出申诉。
理由:
#11PhstD5 (PttLaw)
第十六条(检举应注明事项)
提出检举时,必须注明下列事项:
一、检举人
二、被检举人
三、检举事由
四、所附证据
前项检举人及被检举人须填载明确,检举事由须秉实详述,所附证据须充分真实。
第十九条(申诉应注明事项)
提出前条申诉时,必须注明下列事项:
一、申诉人
二、为认定或处分之人
三、认定或处分之事由、内容及其所在看板。
四、不服之理由
五、所附证据
前项申诉内容不全或不真实,且于通知补正期限内仍未补正者,不予受理。
站规要求申诉及检举必须提出事证,故无违规之情事,
有关站规之疑问可洽询 PttLawSug。
※ 引述《eddie318509 (小语)》之铭言:
: 小组长午安:
: 小组长来信说明该判决案另判
: 想请教小组长,为何被检举人redmj110的检举案可以另外改判,
: 而本人先前信中说明难道不足以让小组长改判吗?
: 烦请小组长发文详细说明细节或于该检举判决原文中再次说明,
: 望小组长同意发文说明交代细节,若不同意本人则将小组长该行为上诉群组板,
: 交由群组长判断小组长判决是否有失当处,
: 想问小组长是否同意本人要求可向上群组板申诉?
: ※ 引述《talk520 (透可520)》之铭言:
: : 您好:
: : 本案已决,不予改判,可依PTT申诉流程处理。
: : talk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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