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CCR板规 (2013年9月修订)

楼主: rocfrank (roc_frank™)   2013-11-13 15:25:31
※ [本文转录自 CCRomance 看板 #1ICpVUse ]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看板: CCRomance
标题: [公告] CCR板规 (2013年9月修订)
时间: Sat Sep 14 00:05:41 2013
一、本板板旨
本板为异国文化恋情板,不论未婚、已婚,只要是因异国恋情所产生的交往/婚姻
/共同生活上的相关经历、资讯、讨论与异国恋情文化探讨,皆欢迎在此板分享。
二、发文规范
0. 以下条款均包含内文(含暱称、正文、签名档)、标题及推文,特别注明者另论。
累积两次警告则判处水桶一个月。
1. 禁止未满30字文、过多注音文、火星文、不知所云文、无关板旨文、它板事务文
违者删文或警告,另可判处水桶一个月~三个月。
2. 禁止政治文、征才文、个人利益征求或寻问文、征求炮友文
违者警告或劣退,另可判处水桶三个月~六个月。
3. 禁止回公告文、张爸文、商业广告文、色情或暴力内容文
违者劣退,另可判处水桶六个月以上。
4. 禁止未经原发文者同意转入或转出文章
转入:经原发文者检举属实者删文并判处水桶一个月。
转出:违者判处水桶一年。
5. 严禁在他人文章中对特定对象以不雅言论(谩骂嘲讽、挑逗猥亵、挑衅引战)
或恶意攻讦言论(仇恨威胁、诽谤侮辱、不实指控达到妨碍名誉、抹黑造谣)
,经原发文者检举人身攻击属实者 (经判决后原发文者可消除该推文)
违者之推文判处水桶一个月,累犯加倍水桶。
违者之回文劣退,另可判处水桶三个月~六个月,累犯加倍水桶。
针对特定使用者之人身攻击采告诉乃论,请将该文章自行备份。
提醒您:针对特定使用者之人身攻击,被害者得依中华民国法律采取告诉,
删文仍存有电磁纪录,若法庭需要,站方得依检察官要求提供记录。
6. 严禁未经同意散布他人隐私资讯,如张贴违反个资法规范的资料、站内水球/信件
、经原著作者或板主告知要求删除如照片等档案不从者。
(本人主动在板上公开或于ptt上可查询到者不计)
违者劣退
7. 问卷或活动资讯,需先取得任一板主同意后方可发表。
违者删文或劣退,另可判处水桶六个月。
8. 禁止未经推文者同意修改推文,经查证属实者。
违者判处水桶一个月。
三、闹板定义
1. 冒充板主或以板主相似之ID达误导视听、或公干本板全体板友或板名之发文。
2. 一日三篇以上发文,已妨碍到看板秩序者。
3. 同时触犯发文规范中达两项以上经判断为恶意者。
以上违者删文或劣退,并判处水桶三个月~六个月,累犯加倍水桶。
四、其他规范
1. 多重帐号证明为同一使用者,已被处分者若有多重帐号违反板规,
水桶处分加倍并由最新公告日期重新起算
2. 违反中华民国之法律规定,或违反批踢踢站规(可参阅 PTTLaw 板)
违者劣退并判处水桶六个月。
3. 文字规定
(1) 除了 ID、人名、专有名词、约定俗成的用语以外,本板文章若有板友推
文反应看不懂,板主得锁文待原发文者修文解释后方可解锁。
(2) 用英语电脑者可经由 google 找到在 bbs 输入中文之方法(关键字:英文
系统、bbs、中文输入),外籍使用者发言一样需遵守板规规范。
非繁体中文达全文 1/3 篇幅者,违者删文并判处水桶一个月。
五、检举与申诉流程
1. 请于发、推文发表三天内寄信给任一板主检举或未附上检举证据,板主可不受理。
2. 寄信检举需附上触犯板规名目,若三天后无任一板主回应,请再寄一次提醒。
若一天后仍无回应,可迳行上诉组务板。
3. 检举证据之文章剪裁过于片段之叙述,视为断章取义或检举/申诉信中有不堪之
言词责难,板主可不受理。
4. 经公告处分后有异议者,被处分者本人请于一周内向板主来信沟通。
5. 沟通后仍不服判决者,可至组务板(L_PTTAvenue)申诉。
六、本板规公告即生效,但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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