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请] 请议决是否褫夺wallsons公权

楼主: IanLi (IanLi)   2019-08-20 20:27:01
※ 引述《JosephChen (╭(〞▽〝)╭(〞▽〝)╯)》之铭言:
: 对于此申诉案,群组这边有些需要补充的部分,须请小组长协助。
: 我的理解是 (不一定正确):
: 1. 褫夺对象: 被检举并请求议决褫夺对象为wallsons,不过
: - 此帐号已被帐号部删除
: - 相关分身已被帐号部删除
: - 尚未被删除之帐号,组务初步判定与本案无涉
: 既然如此,褫夺公权对象,究竟为哪一个帐号或个体?
诉体为wallsons
: 2. 未回应小组询答: 被检举人被要求在72小时内到组务说明,不过
: - 引用文章中公告时间为8/2
: - 引用文章中检举人的推文答复时间是8/4,
修正为推文答复如下,未有回文答复
推 wallsons: 无法回文 只好用推的 其实我也不知道 39.8.226.175 08/04 15:10
→ wallsons: 该说啥? 莫名其妙被流弹扫到 真是超倒楣 39.8.226.175 08/04 15:11
→ wallsons: 又没有提出任何积极证据 直接就要砍我 39.8.226.175 08/04 15:13
→ wallsons: 未免夸张 真的很傻眼 =-= 39.8.226.175 08/04 15:14
: 因此不太了解,未回应小组询答指的是?时程?内容?其他?
: 3. 褫夺公权之行政处理为群组长协调小组长会议决定,但首先须由小组提报,亦即
: - 小组认同此申诉有其合理性,向群组移送,或
: - 小组不认同申诉合理性,在组务板予以判决驳回
: 既已移送到群组,群组请小组协助说明此案之合理性,以利判断是否进行组长会议。
: Joseph
依群组程序提交完成提报程序,但小组无判决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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