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Iamaidiot (神经病)不主持正义

楼主: Iamaidiot (神经病)   2019-06-13 07:21:44
※ 引述《teachES (teaches)》之铭言:
: 有关申诉经过请阅 PoliticLaw 之 [CrossStrait版主 mafa 不公处理版务]
: 请组长明察后,帮我解封。谢谢群组长。
: 1. 所谓 "自备干粮的五毛" 也是五毛一种。 (warmer还因此很骄傲宣称哩)
: 就如同我们台湾的总统府资政,分为有给职和无给职。 他们的头衔都是
: 总统府资政。所以 一样的道理,五毛也有两类。都是五毛。
: 2. "根据第三运动定律对你抱着相同眼神......" 实在不知所云。
  事情起因在 CrossStrait板 #1SzOOlMo, teachES遭人检举在此篇造谣/诬陷/谩骂
,板主mafa因此照板规判他一月水桶,于是此人来申诉,没在我这边得到满意回复后依
站规到此寻求救济.
  根据我的观察,板主判断的确没有需要我干预的地方,甚至可以说这个水桶太迟来
.该板本来就在板规对使用者言论做出要求:不要妨碍讨论秩序;前板主momott特意在
置底公告里单独列出建议的称谓用语更可看出板主群不希望使用者针对他人身分,政治
主张与国籍作攻击. teachES在遭检举的文章里句句咬死对手是五毛,以在批踢踢里对
台湾人的攻击来比喻,这说法的严重性大概可以比拟于指控某人是党工又或者是受中华
人民共和国利益收买在台湾带风向的内奸.问题是 teachES除了拿对手自嘲自干五的老
话说嘴外提不出致命性的证据.根据上述证据,我认为板主判决并未违反该板的板规精
神.除此之外, teachES又在该文要人发足以让他在自己国家受到政府整肃的投名状(
习近平同志不该称帝)以明志,说对方这样做才不是太监更不是共匪底层爪牙.此手法
极其下流,枉顾他人生命安全.民主法治国家的网络环境是这样让人滥用的吗?
  至于我说的迟来水桶,此人一直在两岸板针对检举人发表标题名为X问warmer同志
的文章,篇篇都是这等水准,若板主主动依板规行事的话早就该加以处分了.但板主曾
回答我他的处理原则是不告不理,warmer也一直未追究,所以我也只是持续观察,未对
此状况发表意见.
  除此之外,因 teachES一再无视我在政治小组组务板呼吁的莫在申诉时对板主人身
攻击,所以我才发公告警告他若是再犯,我会照组规发劣文宣告,再不理就劣退处置(
PoliticLaw板 #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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