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CassSu检举nknuukyo、yq(2018/11/17-1)

楼主: CassSunstein (Pm)   2018-11-19 16:34:23
重新整理重点了。21日晚间额外调整论述讲更清楚些。
a.nknuukyo主要是指出他另外抓版主原本判决公告所揭示的“违规事实范围‘内’”的
句子,主张要加判。
b.但因为这些已经列在公告中的所有句子都在形式上属于已经审理的范围,取得公定力;
依法并不属于可以加判的情况。
为什么nknuukyo会认为属于加判?因为他不懂法理只是自己脑补
楼主: CassSunstein (Pm)   2018-11-19 17:43:00
nknuukyo每写一次法理就常错一次法理 这样我教不完~真是麻烦~nknuukyo自己是法律背景吗?显然不是~nknuukyo的错误观念就算是去问到的 大家也要留意:nknuukyo有抓到重点去问吗?比如说:一般人批评一般人的举证 以及大法官解释等等就被统治者批评统治者的举证 根本不一样!坊间去咨询的发问者自己没抓重点问那些被咨询的人哪知全貌 结果讲成其他结果也不意外以及 nknuukyo有报告说版主将三行都写在判决公告了吗?只要有报告 任何法律人都会同意这是同一案件不可加判~除非nknuukyo报告事实时东省西略 让被咨询者在误会事实的情况下就无法做出正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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