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命理学术研究院实习板主聘任自治条例

楼主: sitos (麥子)   2017-05-09 01:15:51
※ 引述《Paulnewman (Peace & Love)》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Magic_Center 看板 #1P48kIL7 ]
: 作者: Paulnewman (Peace & Love) 看板: Magic_Center
: 标题: [公告] 命理学术研究院板务代理人聘任自治条例
: 时间: Mon May 8 23:15:28 2017
: 感谢,科学学术研究院之海量,拟借用改良2011年板务人员新增办法,做为本组之使用。
: 命理学术研究院板务实习板主聘任自治条例 2017.5.8 公告
: 1. 为分担组务工作,支援本组看板之运作,特制定本自治条例。
: 2. 实习板主辅助本组管理看板,组长应辅导有意并有能力或德性的使用者担任板主
: 之板务代理人成为正式板主
: 3. 实习板主聘期为一到三个月,超过三个月期满,如无异议则为正式板主。
: 4. 组长得考量看板经营之状况,弹性聘任或解任板务实习板主之职务。
: 5. 实习板主代管期间得执行板主职务,权责和板主相同。
: 6. 实习板主得依板规予以执法,惟板规修改必须于组务板报备备查否则无效。
: 7. 有板主之看板,本组拟不介入设定此实习板主之方法。
1. 请于小组组规当中详列担任实习板主之资格,并确认与群组组规无冲突。
2. 依据群组组规,新增板主应由连署或看板投票方式产生,
请于实习板主转任正式板主之流程中加入连署或看板投票之相关办法,
并确认与群组组规无冲突。
3. 若确实有订定与群组组规相冲突之小组组规的必要,请具体说明,
以利具体讨论是否应对群组组规进行修改来满足小组管理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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