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itos (麥å)
2017-04-16 00:56:361. 新增板主的部份,小组长可依规定行使板主任免权。至于是否违反群组规,
将在 #1OyDTpz8 (AboutBoards) 一案处理,在此不另作处置。
2. 小组长具有板务紧急处理权,故在有必要时将自己设为板主作适当的板务处理,
并未违反规则。若 Paulnewman 小组长之处置有违规之处,请另外发文检举。
3. 依据群组规 十一、看板管理原则:
5. 各板之板规于公告时立刻生效,但是否须向小组长报备由小组长自行决定。
各小组之组规于公告时立刻生效,请于公告后转录至群组组务板向群组长报备。
各小组之组规于公告时立刻生效,故小组组规不需先经过群组长审核。
若报备后确实有发现小组组规之订定有不妥之处,会再与小组长沟通。
4. 其余无具体证据之“推测”不予回复。
作者:
antiasus (41华诞,生日快乐!!)
2017-04-16 00:57:00谢谢群组长裁示. 这第4点颇值得玩味XD
推一个别再推测啦 已经有很多版友请g的文章别再推测 还是一样
作者:
antiasus (41华诞,生日快乐!!)
2017-04-16 01:01:00补推.
作者:
raio (太极主人)
2017-04-16 01:06:00原来小组长真的还没跟群组长讨论过[自己订的规则]。难怪会这样。唉~~~~罢了罢了。不过,如果立即生效,却又在后来被发现不妥,请问群组长,这样,不是很耗时费力吗?为什么不先与您讨论,再公告实施呢?
作者:
raio (太极主人)
2017-04-16 01:24:00回复Der大,在下讨论的是[适切性]。有时候,已经做出的处置很难再回复。这就是在下问这个问题的关键点。
作者: BigCat 2017-04-16 01:25:00
“场面是自己做出来的”,信哉。
作者:
antiasus (41华诞,生日快乐!!)
2017-04-16 01:27:00那为什么不是送台大或教育部审核过才准施行?:p
作者:
raio (太极主人)
2017-04-16 01:29:00ant大,是因为小组长太多小手段了,而群组长并没有,这样的回答,您满意吗?
作者:
raio (太极主人)
2017-04-16 13:51:00版上洋洋洒洒。难道。在下。还。需要。再。写。一遍。不。要。为难。在下。这个。老人。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