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dgc 检举 Paulnewman (2017/04/07-1)

楼主: dgc (逍遥游)   2017-04-07 16:40:22
本人于3/28检举leonardoyeh版主一案在Magic_Center版。
Paulnewman小组长于4/7做出以下判决 #1OvpCMNV (Magic_Center):
查leonardoyeh,违反#1OqUK2kk (Magic_Center)组规一案,
经由去信了解,他并没有在4/7之前看到此公告,在看到此公
告后,也已主动撤下网页。
本组公告,对于没有常来此版的网友的确会缺少告知之情况,
确实有不够周延之处,因此,此案仅以告知违规处理。
raio案,因其于公告后主动来信,确认其于公告后,并本组执
行处置前三日都没有更改网页之举动,当时才有该处置情况。
若有疑议,可上诉之Aboutborad版。
检举理由如下:
一、按 #1GJsqyZZ (Magic_Center)公告:
命理小组《禁止广告营利法规》
本小组禁止一切营利行为,或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所从事之活动,包括广告招揽、
募集团购、资金借贷、咨询服务等其他相关情事,违者除不公告直接删文水桶,情节
重大将列为国家研究院不受欢迎之使用者。
【附注】包括任何咨询服务,贴一个连结过去,连结的网站内容里,明写着咨询服务项
目,或收费字样即是。
恕略...
若版主个人违规,视情结轻重,即刻删除版主资格,并将该看版则列入违法看版,
情结重大者,列为水桶并不受欢迎之使用者。
此公告为2012年所写,leonardoyeh版主没有理由不知道。
二、3/22公告#1OqUK2kk (Magic_Center)至4/7,已有十五日。
leonardoyeh版主在这段期间内,并无“请假”之一事。
故leonardoyeh版主“无证据”证明其不知此公告。
三、按 #1OqUK2kk (Magic_Center) 公告:
此水桶为永久水桶,除非其网页或广告宣传有更改,则列为水桶一年以观察之。
虽然leonardoyeh版主已经撒下网页,
Paulnewman小组长至少要判“水桶一年以观察之”,
但是,Paulnewman小组长怎么能仅以“告知违规”处理?
Paulnewman小组长有避重就轻之嫌。
四、本人于3/28检举此案,
Paulnewman小组长于3/29日已知此案,却文风不动。
直到本人于4/5检举Paulnewman小组长,当日才处理。
Paulnewman小组长有无心判此案之嫌。
证据如下:
http://i.imgur.com/KjnzOrL.png
五、本人于3/28检举此案,引用3/22公告 #1OqUK2kk (Magic_Center) ,
Paulnewman小组长于4/5回应 #1OsbYepl (Magic_Center),
Paulnewman小组长却引用3/25公告 #1OrZMPcP (Magic_Center),明显文不对题。
Paulnewman小组长有推托、不愿处理此案之嫌。
六、从以上可知,Paulnewman小组长难以公正立场来判决此案。
本人希望群组长暂代小组长职务来判决此案。
证据和引用公告如下:
由于leonardoyeh版主已经撒下网页,
本人引用wearewinner在九天前拍下的照片,
此为leonardoyeh版主违规之证据:http://imgur.com/a/5GU8V
感谢gkc提供证据:
http://imgur.com/a/1gdeg
http://imgur.com/a/a3Wj2
● ★ ! 1 9/12 Paulnewman □ [公告] 命理研究院组规:广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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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GJsqyZZ (Magic_Center) [ptt.cc] [公告] 命理研究院组规: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347382588.A.8E3.html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
● 234 m 3/22 Paulnewman □ [公告] 命理组群禁止网页宣传在本组从事命理生意
┌─────────────────────────────────────┐
│ 文章代码(AID): #1OqUK2kk (Magic_Center) [ptt.cc] [公告] 命理组群禁止网页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490150658.A.BAE.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20 Ptt币 │
└─────────────────────────────────────┘
麻烦群组长处理,谢谢。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4-07 17:21:00
处理原本就有时限 你这样是跟某人一样 要求别人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4-07 17:22:00
dgc,所以我有建议你~3/22的公告与不受欢迎人物判决无关~因为我之前被判决的理由压根和3/22的公告毫无关连。而且除了一年之外~还要列为"""不受欢迎人物"""。顺便提供你几张我昨晚抓到的图:http://imgur.com/a/1gdeghttp://imgur.com/a/a3Wj2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4-07 18:15:00
2012那时的板规不包含名片档 所谓贴个连结是指签名档被你们一直申诉 子玄就开始扩告刑罚 名片档或id都要桶之前也表明很多次了 组长或板主要管板友私事于法无依国家研究院可没有桶那些卖书的 那规定是针对商业组织例如直销 在ptt注册一堆免洗来卖东西 禁止的是这个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4-07 18:36:00
不太懂一直说3/28检举 4/5才处理有什么问题一般14天之内都没问题吧?
作者: NohohonZoku (のほほん族)   2017-04-07 19:11:00
m大去群组里收集一下历史资料就知道为啥啊XD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4-07 22:47:00
你引用的是请假 可是这跟你说他没处理此案没关系耶事实上 他也是有处理了几件案子 我觉得你申诉这点有误要不要再好好想想这点? 因为这等于是拿别的规定来佐证你申诉的第四点部分???你所的判例内文是3周耶哦哦 你指的是第一点 一周未处理但那是超过一周未处理 才去申诉并要求他去处理你这案子是直接指责小组长有 无心判决之嫌 我觉得跟你所提出的判例无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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