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请小组长依规定重新任命 Q_ary 板板主

楼主: sitos (麥子)   2016-12-20 22:06:05
以下为对 #1O8TWvgt (BoardCourt) 中“未依规定办理之组务处置” E 项
所提及关于未经连署或看板投票即任命板主一事之重新裁定。
1. 对于未有板主之看板,国家研究院群组规明文规定可由连署或看板投票方式
产生新任板主。由于 AboutNew 板并未有 kissinwang 板主、
whenever7963 板主以及 Swat5566 板主之连署文,
故可知三位板主并非透过连署方式产生,应是以看板投票方式产生。
2. 国家研究院群组规允许小组长于小组组规订定看板投票新增板主之规定,
然而 Academy 小组之“国研院科学学术研究院板主任免自治条例”
(#1MZ1Pr5- (Acad-Affairs)) 中,并无采用看板投票新增板主之相关规定,
故新增 kissinwang/whenever7963/Swat5566 三位板主之任命案,
缺乏适当的组规依据。
3. 退一步言, kissinwang 小组长曾于 2016/7/16 在 Q_ary 板公告
#1NYThF-1 (Q_ary) 征求板主,并说明在其写完板主选举办法后,
会即刻公告实施。然而直到 2016/8/17 kissinwang 小组长直接于
#1Nj8HxGs (Q_ary) 公告板主上任之前,板上并未公告板主之选举办法,
在没有选举办法可以依循的情况下,迳自宣布参选者当选,
同样缺乏适当的组规依据。
综上所述,在没有经过连署,组规亦无看板投票新增板主的通则,
且小组长允诺公告的板主选举办法亦尚未公告前,直接任命新任板主,
显然并未依循新增板主的相关规范,
在此对“处理组务违反相关规定”一事给予第三次警告。
对于先前被任命的三位 Q_ary 板板主,由于未经连署或看板投票之程序,
不符板主上任之相关规定,故其板主职务免职。
然而,若小组长认定这三位板主,仍适合管理 Q_ary 板,
请以合乎群组与小组规定的方式,重新任命板主或实习板主。
国家研究院 代理群组长 sitos
作者: Derek324kimo ( D for Demon)   2016-12-20 23:31:00
请问在累积三次警告后,该小组长职务是否会有影响?
作者: JosephChen (╭(〞▽〝)╭(〞▽〝)╯)   2016-12-21 00:41:00
3. 小组长之管理对该小组造成重大危害时,由群组长予以免职...b. 群组长曾针对小组长之不当管理行为提出警告与限期改善,小组长于 (1) 限期内无改善作为,或(2) 三次以上违反相似规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