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版规

楼主: 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2016-04-20 15:54:35
※ 引述《iuakob ()》之铭言:
: 根据 组规 组务与板务之建议与讨论,及申诉与检举之内容 以下为建议事项
: 一.明定申诉案件回复时间(检举双方)
: 理由:
: 申诉进行时会来回辩论,此时若不限定几日内要回复会拖延很久,加上
: 只要可以上网就可以回复。故建议此项。也可以避免刻意不回复情形发生。
这建议很好,原则上我同意这个意见.
当然版友,版主,小组长等都有不同的意见,况且这也涉及各小组与各版的自治权限,
而各小组与各版都有不同的管理惯例,所以要创立这样的条例就得谨慎讨论了.
所以先向您请教,您认为应当在多少时日以内回复?
然后就是让各小组的小组长来作回复了.
: 二.最基础之版版主违规应可往上申诉以避免吃案(组务版以下)
: 理由:
: 1.往常有些案例上诉到组版时都直接驳回,因为要求先跟版主沟通。但版主若不理根本
: 无法沟通
: 2.基础版有时在版上公开讨论不服事项却用闹版退(删)文,有些是闹版,但有些也可能版
: 主自己犯错,当无法沟通之下又被删退文,到组务又被驳回上诉根本无解。
基本上来说,群组长不可干涉各小组长的裁决,
除非该小组长的裁决方式违反站规跟群组规,
或小组长因故不能作出裁决,改请群组长做出最后裁定.
小组长通常会要求上诉者跟版主沟通,因为小组长也不能随意干涉各版版务,
除非上诉者能证明该版版主已经违反小组规,群组规,或站规,
或版主因故不能作出裁决,必须改请小组长裁决.
这是国家研究院在上诉程序上的一贯作业流程,各级分层负责,
目前看不出来有这个必要做出改变.
: 三.又因第二点 建议 小组长 & 版主 应不得兼职以免裁判球员都是我的人
群组长都是从小组长中接受推选而出,按照现行不成文站规,
群组长本就会不兼职小组长,前提是要在选上以后开始进行交接.
目前正在进行第一轮投票.
有些小组从来就没有版主有意愿主动出来选小组长,
所以长期以来其他群组长多会按前例兼任这些小组的小组长,
我目前打算进行的作法就是让这些小组内的各个版主轮流担任小组长,
但我得先等到完成目前历史研究所的交接程序之后在进行,
毕竟这些小组通常也是使用率最低的小组,不大可能会出现太复杂的行政问题.
: 四.应有退场机制,虽然有规定几日内没上线 就警告或拔除,但有上线不代表
: 有管理或处理版规事项。
: 以上为建议事项
有上线固然不代表有进行管理,但也不代表该版主没有进行管理,
倘若该版主所属小组并没有诉讼处理时限的相关规定,
群组规中如果要建立这样的规定,按例也得经过所有小组长们的同意.
我将这些事情都跟您说明白,希望您能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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