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Fant1408 于公民板板主候选人适任性

楼主: sitos (麥子)   2015-03-16 03:14:24
1. 对于群组规之规定“遭本站法务部或帐务部判决违法后”之认定范围,
经向帐号部询问所得之回复 #1L01uJDG (ID_Multi) 表示违规判定在板务身上,
帐号部仅协助板务调查违规在先的多重帐号,并认定是否由同一人持有。
故帐号部对于常见的多重帐号查询,并不进行违法与否的判定。
受多重帐号查询的调查与后续帐号部依既有处理流程进行退注等处分,
皆不能视为帐号部“判决违法”。故,除了帐号部直接判决违法外,
其余的处分或看板违规行为,皆不符合群组规对“帐号部判决违法”的认定要件。
2. 由于帐号部尚未对 Fant1408 板主候选人判决违法,故依群组规之字面意义,
不足以认定 Fant1408 板主候选人受该项群组规之约束而不得申请担任板主。
于 Fant1408 板主申请案的后续处理上,小组长不需考虑此项群组规之约束。
Fant1408 板主候选人具有申请担任本群组板主之资格。
3. 由于目前帐号部鲜少直接对使用者判决违法,因此此项群组规之规定,
在“帐号部判决违法”的部份,受限于字面描述不够精确而难以执行。
但 Fant1408 板主候选人先前三次利用多重帐号进行看板违规行为,
并因此被送交帐号部进行多重帐号查询成立,亦受到删除帐号与退注等处分。
在板主申请的审核流程当中,的确应该予以考虑。故虽然群组规囿于字面意义,
不足以将此违规行为纳入考量。但考虑到利用多重帐号进行看板违规行为之严重性,
完全不予考虑对于审核板主申请之流程并不合理。故请 cutesakai 小组长,
依站规所赋予的板主任免权,针对 Fant1408 板主候选人过往之违规行为,
订定适当的实质审核流程,以了解 Fant1408 板主候选人是否适合担任该板板主。
并依审核之结果作为是否正式任命 Fant1408 板主候选人为正式板主之依据。
若小组长于审核过程需任何其它的协助或授权,请再至本板提出。
4. 对于现行群组规受限于字面意义而难以执行的问题,在下一版的群组规会进行修正。
于下一版的群组规定案公告以前,若有本群组之小组长或板主或上述两者之申请者,
有各种形式受法务部或帐号部处分的情况,包括多重帐号查询后删除帐号或退注等,
请该板所属小组之小组长报请组务会议讨论,由小组长们作出不处分或免职的决议。
本项群组规执行标准的变动不溯及既往,但即刻生效。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3-16 08:28:00
一个在它板违规而不自愿接受板规分身条款处置需送帐号部做认定达三次的人 可以是国群群组长 小组长力荐将来可赋予要求板众尊重板规的执行者-板主一职 真是见识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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