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诛仙Online版版规1.0

楼主: Edith0106 (祎)   2009-01-07 02:16:13
一.文章及推文内严禁笔战及人身攻击,违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水桶一周处理。
警告消除办法为处置公告发布一个月内。
于版上发一篇与诛仙有关的心得文。
不限讨论范畴,发文后来信发处分的版主信箱解除警告。
于警告或水桶期间再度笔战。加罚水桶一个月。
警告与水桶解除后一周内为观察期。
一周内再度引战直接送水桶一个月。
警告&水桶执行中,使用分身帐号在板上发文笔战引战。
本尊&分身终生水桶加往上呈报多重分身。
二.本版严禁广告文或张爸文。经查获一率终生水桶处理。
三.发表无关诛仙之文章视为灌水文,初犯者警告一次,第二次水桶一周处理。
四.文章分类哈拉不限讨论范畴,但是需跟诛仙有所关连。
如果文章内容与诛仙毫无关连,视同灌水文。
  初犯者警告一次,第二次水桶一周处理。  
最后,提醒各位。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希望大家发文推文时能多注意一下口气。
谢谢各位。
诛仙Online版版规1.1 由Edith0106编修。2008/01/21
作者: jtk   2009-01-07 14:58:00
还好我只会推文(羞)
作者: smartadonis (凌晨的天空)   2009-01-13 20:26:00
我现在才发现原来楼上推错
作者: john9222 (祈山神舞)   2009-10-20 01:58:00
XDDD 我记得这个要传真申请变更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