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瑜珈教室之定型化契约,那些会馆业务没告诉你的事

楼主: Lovemayling ( 安静)   2018-09-01 22:50:26
就之前转让了一个会籍,办手续当天才晓得承接的人是不能够再转让的;
然后转让的手续费,不管是转机人或是承接的人,都要各收一次;
特别是如果不是因为健康因素的话还要3000,
一开始办会员的时候也要收手续费至少1000或1xxx;
至于非会员承接更要交入会费2000;
真心觉得手续费及非会员承接的入会费这个钱实在是太有赚头了xd
Ex: 某甲因为搬家要转让,因为不是健康因素也不是调职等原因,
这部分须交3000手续费给会馆,承接人因为没有会员,要付会员费2000,
还要再付手续费1000, 换句话说,总共转让一次会馆光程序费用就收了6000。
但其实我的问题是,我买了一年的会籍,每个月固定扣缴多少钱;当我不想再上的时候,
转让给别人也就是卖给别人的意思,那后面的款项理论上会有承接人来缴,换句话说瑜珈
教室该收的钱一毛都不会少。即便是因此产生程序费用,转让人跟受让人都要收取,定型
化契约这样规范真的公平吗?毕竟不管怎么说这只是一个程序,没有道理跟两方都要收钱。

更没有道理承接的人不能够再转让给他人。
(有时候银行的不良债权都已经不晓得卖第几手了)就觉得这些定型化契约真有失公平的
地方。
所以为什么有时候觉得小教室很可爱
再继续说 跟瑜珈会馆终止契约的规定好了,
目前跟瑜珈教室退费,都是依照台北市短期补习班管理规则,
只有在上课四个月内可以请求退费,
(意即定型化契约会写上课未满几分之几,换算成月计算)
1. 换句话说,上一个月或只是上四个月要跟瑜珈会馆解约,都要赔六个月。
也就是 上两个星期想跟教室解约也是要赔六个月,上一个星期要解约也要赔六个月
**这中间有一个点是,每个月扣缴29xx或是XXXX,但在你跟会馆解约时,
都不是这样算的,会变成原本的定价例如一个月本来是4000,但优惠卖给你29xx。
所以在解约赔会馆钱的时候就是这样算。
很多瑜珈会馆或是健身中心都是这样算,包括最早的加州健身。
2. 上过超过四个月就不用想直接跟教室解约了,不想上就只有缴钱或是寻求转让一途。
所以为什么会有很多转让文的原因。
就其实我认为,跟会馆签约时,是买一个权利,是一个使用权。
在会馆上课运动的权利,不管是无限型或一个月几堂。
但在转让的时候,由于定型化契约的限制,转让本身是带有很多限制和负担的。
不管是转让的规定理由,就例如非健康之类的因素产生的手续费3000,
或因为健康就1000, 似乎带有非健康等因素转让而有可归责的味道。
**但论理来说,瑜珈会馆在转让的过程中真的有损失什么吗?
答案是没有,这个会籍本来一年的该收的钱都还是会收到。**
却因为转让本身带有归责的色彩,虽然是说手续费等名目。
却又何尝不是变相的契约解除之损害赔偿呢
这是目前看到瑜珈会馆定型化契约中对消费者(即买会籍的人)不利的地方,但很抱歉,
大家都没有办法去改会馆的定型化契约内容。但还是先写出来分享给大家。
祝大家练习愉快!
作者: rokanto (豆花)   2018-09-02 03:23:00
觉得会馆的收费跟转让约定对消费者很不利+1其实定型化契约有争议的时候应该要以对消费者有利的方向去解释,但不知道为什么很少听到在会馆上课的学员争执这些
作者: ethan03 (ethan)   2018-09-02 06:12:00
因为争也没用 吃死会员
作者: waterrrrr (waterrrrr)   2018-09-02 12:13:00
我也不喜欢瑜珈会馆:(请问有推荐的小教室吗,谢谢!
作者: tove (朵芙莉)   2018-09-02 19:50:00
没错!对消费者很不公平
作者: e20021104 (ying)   2018-09-02 23:09:00
喔喔,好实用!
作者: littleyuan (baby)   2018-09-04 04:57:00
我自己也觉得上瑜珈费用很贵。 但觉得以做生意角度来看能理解他们的目的就是了。。 瑜珈或健身房这种,年会费比上单堂便宜很多就是他们是希望很多会员买了不用完(如果所有会员都是每天去上课的那种他们就亏了)。A转让给B的话若不收取省续费或惩罚性费用 那虽然还是能收取一整年会费,但是减少了各赚A&B 两次全年年费(尽管两人都只用半年)的机会,所以把成本转嫁到手续费上。如果愿意无条件让人转让的瑜珈馆是比较有良心的,但是越大型的会馆会更加营利取向。
楼主: Lovemayling ( 安静)   2018-09-04 15:34:00
可是不管怎么说,如果按照前述的例子,6000的程序费用,似乎有点太高的疑虑。事实上,就多数转让文观之,转让的这些程序费用多半是由转让人自行吸收;特别是急着转的,可能再多送一个月的例子也不少。不能否认会馆是要盈利,只是事实上真的对签约的人不利。
作者: littleyuan (baby)   2018-09-10 03:43:00
转让这件事情会让他们少赚一个冤大头多缴一年会费的费用啊 他们本来就不是只想cover掉手续费而已。。我觉得还有一点是瑜珈在台湾不算是全民普及的活动 做的人没那么多 瑜珈馆想赚钱就会收取高昂学费或巧立名目从练瑜珈者身上多赚。但是就又因为贵更吸引不到大众,恶性循环。如果练的人多了价钱就会较亲民。北美练瑜伽的多也有一点是被宣传得好,去的人很多都是打扮时尚性感的年轻女性,等于做瑜珈变成是年轻人间流行的事情,虽然流于时尚活动了但实际上普及的同时也能压低瑜珈费用而更加容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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