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公司与另一家公司之前的诉讼

楼主: shincha (悲观的人)   2014-08-01 22:03:54
一、问题敍述:
最近公司与另一家代工厂发生纠纷
公司有一位业务因为某件case与代工厂发生业务上的纠纷
就在最近 该代工厂将该业务所有在他们那边的1000多个模具全数卖掉
该业务平时就迷迷糊糊的,似乎也不太确定自己说了什么
叫他来问话,他说他是跟代工厂说 A公司的模具留着,其他全卖掉
而代工厂那边却一口咬定业务说全部卖掉
但是一般而言将一位业务所有客人的模具丢个一干二净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应该说是不合常理(因为很贵)
所以是代工厂因之前的纠纷故意陷害该业务
但是不论如何,他们两边的行为已造成公司莫大的损失
所以公司想提告代工厂,因为他将公司的模具当废铁卖了
找找来解释态度恶劣的回答说 不来
现在想问
1. 公司是否应该走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
2. 公司是否可胜诉?
3. 做生意是以和为贵,不知还有没有其他方式来解决?
谢谢您细心看完
我现在真的很烦恼
二、求测之字:昭
三、求测者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男/1985.01.17/台中市
四、附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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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很常上网,即时回馈。
作者: Erance (小气贪财死胖子)   2014-08-02 01:29:00
不客气.想请问:1.您在此公司的职位? 2.公司负责人是您?3.当初与此代工厂合作是否有签约? 4.公司与客户间生意往来是否有签约?再麻烦您回复了.
楼主: shincha (悲观的人)   2014-08-02 08:46:00
1. 我是公司的业务之一 2.负责人是我父母 3.没有4. 有些客人有,有些没有,此客人是该业务的,是否有签要问他
作者: Erance (小气贪财死胖子)   2014-08-02 11:54:00
此字表示您到危机而压力很大,而处理诉讼问题您的赢面也不高现有方法是写存证信函过去,参考民法590条、596条、等,要求对方对保管之物有侵权损害方面进行赔偿并求偿,若回复的存证信函中对方有提到相关事证,则可保留下来做为证明,若是牵扯贵公司业务人员下水,那么要要求对方提出具体事证说明,确定贵公司业务有确切声名要求对方卖出才可以,否则即为对方私自行为,且卖出模具之价金亦要追回,毕竟所有权属客户并非工厂,只是这么一来,与此代工厂关系可能会不死不休,算是两败俱伤之计了.
楼主: shincha (悲观的人)   2014-08-02 17:58:00
请问一下,为何处理诉讼问题赢面不高呢?以目前情况看来对公司而言,提告是有利的
作者: Erance (小气贪财死胖子)   2014-08-02 23:57:00
业界习惯并不等同于诉讼的惯例,尤其是较没有白纸黑字的情况来说,尽量保存提告的证据是有相当必要的,毕竟人证有可能会造假,而白纸黑字的契约书一式两份造假的情况就相对低很多,请您勿以经验推论,毕竟不是每个法官对您的业界经验都会了解若无法以证据力服人,那么每天要接触那么多案件的法官怎么可能有闲心为了案件去业界探查经验惯例是什么呢?请您注意了.
楼主: shincha (悲观的人)   2014-08-04 20:50:00
谢谢您的回复目前公司打算以第三方受害者的角度,要求该业务与代工厂自行厘清责任归属,总之定要有人赔偿公司的损失也已请律师撰写存证信函,代工厂不愿出面说明,只好用法律请他出来说个明白了上星期六打电话给代工厂,要他来公司解释清楚结果换来一句:不来,你们公司很鸭霸… 之后一阵狂骂1000多块模具被卖了,找来询问一下原因也不行给人感觉是,我卖了你的东西,你却不能过问不知谁才是鸭霸被人欺负成这样,若得不到赔偿,诉讼是免不了了
作者: Erance (小气贪财死胖子)   2014-08-05 13:44:00
感谢回馈,请勿拖延,若拖过中秋节则事情会越难处理,请注意.
楼主: shincha (悲观的人)   2014-08-05 20:40:00
好的,谢谢您的提醒
作者: Erance (小气贪财死胖子)   2014-08-05 21:10:00
不客气,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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