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谈及新闻的性侵害案件,被害人以女生最多,我觉得男生朋友很难懂性侵对于女生的伤
害。好像只要女生不去夜店、不找摄影师外拍没有独处空间就能避免这些事。
我是在聊天时,本来要想说有个陌生人拿棒球棍强塞进屁眼之类的比喻,可是这样讲又显得
很夸张。
我跟几个男生朋友还有男友聊过之后,得出的结论是大部分都是女生受害,男生的生命经验
里面可能只有生气当加害人的经验,但没有被害人的经验。
目前听到最难反驳的是,觉得性暴力在法律的保护评级中属于身体暴力,但性侵不会死亡,
跟夺去他人生命的杀人不同。现在性侵严重度跟杀人相同,这是台湾的社会新闻影响下导致
法律特别加重处罚性侵的结果。
想请教大家要怎么让男生懂那种恶心不舒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