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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lalacicido (@@)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问卦] 两人相爱就能结婚 三人相爱为何不行???
时间: Thu Nov 17 20:15:25 2016
※ 引述《Tosca (hi)》之铭言:
: 到底为什么?
: 这次要修的是民法婚约 由男女 改为双方当事人
: 那为什么不能三方 四方 五六七八方当事人??
: 三个人讲好 我爱你 我爱他 妳们两个ok
: 我们一起组一夫二妻 这样为什么不可以???
: 两个人相爱就可以再一起 这天经地义
: 那三个人相爱 四个人相爱 为什么不能再一起??
: 到底为什么???
因为"婚姻"是因应人类社会演进所成的一种"制度"
婚姻并不是两个人相爱的保障或保证 (放眼全世界的离婚率可窥之)
"两"个相爱的人
(不管你是男vs女 or 女vs女 or 男vs男)
并不会因为结了婚就永远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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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婚姻制度绝对不是彼此双方爱情的终身保固书和永久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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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制度就人类社会学角度看来
更多是为了保障两个曾因为相爱而接受婚姻制度结合后彼此双方所繁衍的"后代"子女
让双方的小孩受婚姻制度下的法律保障 <若一方过世/破产/有小三,小孩的未来>
而既然婚姻制度就"本质"上不是人类爱情的永久保证和保障
试问两个人(不论性别)又或者原po所提的三人,四人若相爱的话为什么一定要结婚?
都不是爱情的终身保证了 结婚的意义是???
还有一点:人类的"爱情"是具有独占性的 不是亲情,不是友情,不是人情,
在此只针对婚姻制度与爱情提出个人的观点
可以认同同性有爱情 可以认同同性伴侣制度 可以认同同性伴侣要法律保障
但是不能认同原po的两人相爱or3人or4人或多人就要结婚
因为婚姻不保障爱情 是为了保障两个曾因为爱情结合的双方彼此产下的后代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