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下标准程序:
出境时申报贵重物品,这个单据会在回国入境时
走红线完成申报
很多公司外出都这样,器材太贵全都会申报
艺术品出境要标注用途
含珍稀皮革,要持有CITES证书
这只表具有高价值,回国维修只要由关税法35条
申报维修物件,并于维修后返还原出口国
就可以申请成免税
然而无知不是犯错的借口…
确实在税法上,认定一样东西“无价值”的门槛很高
一只表即使摔烂、车子辗过,都无法认定他“无价值”
他可能零件还有价值、可能材料还有价值
过去坏一颗螺丝就销帐等等的各种事情
都成为“洗钱防制法”诞生的种子
和全新的国税局鉴价组织
强调一下,我个人从拍卖买酒类、钟表、艺术品
全都用正常程序报关,正常缴纳货物税和营业税
大多人免税额度50万都是够用
50万外再给你两万日用品额度
你出国买上百上千万的东西,自然有这层风险
另外我去看了判决书
判决书写这只表6/1卖掉、退税,同年11月被查获
而表主提出的维修单是表被查扣后一日开出的
赖的对话纪录显示销售员看照片判断表有问题
法院看法:
1.300万的表你知道他很贵还不问一下入境要不要报关
2.走时不准修的好,怎么会没价值?
3.这牌子贵到爆,表示走时不是主要价值,怎么会归零
4.SA看看照片就知道表坏了,缺乏专业判断
5.基隆关务署有查到行情价格,而且行情合理
6海关缉私条例扣查是强制执行,没有比例原则问题
因此法院判断即使持有者真的不知情
也认定这只根本没价值
就这样入境而被查到
关务人员也没有任何过错
看了型号是RM030,可惜了啊~
我会建议出国买表的各位直接配戴在手上
盒子寄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