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这样是否符合定型化契约规范?

楼主: storying18 (storying18)   2020-06-30 15:38:03
是这样的
原先打算端午连假要出游
预定了6/27(六)的民宿,价钱是3780元
订金1000元
还弄了好一番才经业者确认汇入其帐户
6/24(三)我家儿子突发性昏迷住院了
当天我立即通知业者要取消
看是否可退订金或延期
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也是迫于无奈...
民宿给了我两个方案:
[方案一]
民宿业者说可帮卖看看
卖出即退我一千
(到现在都没消息可能没卖掉吧)
否则没收订金
[方案二]
就是延期,可3个月内
但房价不论平假日,就是照原来价格3780元
(这我没有意见)
后来我选了方案一
因为不想去住了,宁可损失一千元
(沟通时感觉业者有把我当成奥客...)
虽然他们表示这是折衷办法
我想问的是
上网查了“个别旅客订房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发现我应当符合第五点“旅客解约通知于预定住宿日前第二日至第三日到达者,得请求业
者退还定金百分之30”
如下~~
https://www.ey.gov.tw/Page/DFB720D019CCCB0A/03082b75-cbc1-4de7-8017-9fafd17a36
d5
但是业者网站这样写是否违反上述规定?
https://i.imgur.com/nf0gQUj.jpg
([延期与退费说明]汇款后若因故欲更改日期,请于7日前通知,可退还订金,否则订
金没收,恕不另行通知)
我其实没有想要拿回订金或退回部分订金了
只是想确认业者是否违反规定
然后再决定是否给负评XD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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