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伴盟脸书:https://reurl.cc/2rKk2r
由伴盟律师团协助的长庚跨性别小雯案,上周五判决书出炉,判决结果一部胜诉、一部败
诉。
面对本案判决结果,小雯与律师团忧喜参半,因此迟至今日才整理好心情对外回应。
谢谢这段日子在网络上声援支持小雯的朋友,您们的出声,对小雯与伴盟团队是最大的后
盾;也要谢谢那些在网络上批评指教的朋友,您们的不理解与质疑,砥砺着我们继续对话
,相信终有一天,像小雯一样的孩子,可以无忧无惧的用自己的面貌去上学,就像那些和
她一同入学的女同学一般。
小雯在与校方交涉的过程遭到百般刁难。前总教官陈启胜甚至对她说:“我是基督徒,我
只相信真理,上帝造人只有男女,没有造第三性”,前学务长陈英淙更是彻底否认小雯的
性别认同。对此,法院认为两位师长的言论全然否定跨性别存在,侵害小雯的性别认同法
益且情节重大,判定小雯胜诉,显现法院肯定跨性别者的性别认同是人格形成的重要依据
。
然而在宿舍安排上,法官虽未直接否定“小雯有权利依照女性认同入住女宿”之法律主张
,也认为长庚大学将小雯安排于所谓友善宿舍(性质上为单间隔离设施,有标签化之疑虑
),确有改善空间,但宿舍安排必须同时考虑非跨性别者与跨性别者的需求,故长庚大学
既已对跨性别学生住宿议题有正面回应处理,即不能称为侵权违法,就此部分判决小雯败
诉。
对于判决结果,伴盟有以下三点声明:
一、法院判决已正面肯定跨性别者的性别认同属于人格权保障范围,不应受侵害!
二、在宿舍安排上,法院认为应调和一般人的性别认知,并考虑认为自己申请入住纯男宿
或纯女宿者之住宿权益,但判决书内并未说明一般人对于“纯男宿”或“纯女宿”的预期
,是何种值得被法律保护的权利?以至于跨性别者的人格权需要与之调和?对此我们感到
不解与遗憾。
三、法院认为学校有义务提供性别平等的校园空间,唯“何谓性别平等的空间”仍有赖未
来持续讨论。
阅读完整声明:https://reurl.cc/YOY534
伴盟也代替当事人小雯发表她的声明:https://reurl.cc/0jKbWk
最后,想邀请大家上网读纸本判决 https://reurl.cc/MA3x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