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别女士给服饰业Vieso的一封信 / 吴馨恩
亲爱的 Vieso公司您好:
我是那天到贵公司西门门市拜访的跨性别女士,我今年20岁,目前在做文字工作,同时也是一名女权、跨性别性平运动者。那天我的脸书动态墙上看到贵公司的“尿痕说”与“表现像个男人说”声明,感到相当义愤填膺,便发了去贵公司西门门市拜访询问的念头,并在网络上征求同行的志愿者。
我得到三名女孩的回复,其中两名是跨性别女生(出生性别为男性的女生),其中一位打烊后才到,目前在脸书发起【好服饰,不歧视】活动(欢迎各位响应);另一位就是影片中试穿被拒绝的智妍小姐。除此之外,还有一名则是顺性别女生(出生性别为女性的女生),那天是我跟她第一次见面,我跟她在反性暴力的网络讨论中认识,我长期做为反性暴力的女性主义者,那几天我拜访了多名受过性侵家暴的女性朋友,与她们一起做各种事情,共度快乐时光作为疗伤复原,所以便邀请她共同参与行动。
我们其实晚上9点就到贵公司店门口了,而非贵公司所说的“在店门口徘徊10分钟”,只是我们协商过后认为“11点再进去比较不会打扰到其他客人”(该门市11:30关门),所以我与女孩便在西门徒步区一起逛街、购物、吃摊贩、看街头艺人表演,那天还有一名街头艺人在表演时,与附近的街友互动,还把自己打赏箱中的钱分给他们,相当有气度与智慧,而不像贵公司将那些社会边缘少数人的存在视作打扰,获得观众的满街喝采,我们也对此相当感动。
跨性别女性就是女性,也是女装消费者
“我是跨性别女人,我的姊妹们也是跨性别女人。我们不是秘密。我们并不羞耻。我们值得被尊重、欲望与爱。世上有许多种女人,许多种男人,男人欲求着各种女人,跨性别女人正是这些女人的其中一种。让我们厘清,跨性别女人就是女人。”-跨性别女作家珍妮特.茉可( Janet Mock) 。
那天进到店里,店员亲切地向我表示:“喜欢都可以试穿喔!”于是我先试穿贵公司的宽裤,老实说我很喜欢那件,感觉清雅又舒适,若未发生后面的性骚扰羞辱事件,本来还打算买回去穿,可惜偏偏发生了。并不是我们不喜欢、不爽不要买,而是贵公司拒绝让我们享有与其他女性顾客同等的消费者权益。男性能不能试穿女装固然也是重要的议题,只是我们知道大部分的状况下,男性比较少去试穿女装。可是对于跨性别女性而言,能否试穿女装是一件相当重要的事情,因为跨性别女性就是女性,女装是民生必需品,而且跨性别女性就是女装消费者。
不仅如此,由于跨性别女性身形与许多女装版型经常不合的缘故,试穿的意义显得更加重要。我国中刚开始购买女装时,也因为害怕异样眼光,只用网络购物平台购买,实品却常常让我失望,除了跟网络图片差异甚大,多的是胸部撑不起来、肩膀太紧的问题,甚至常被羞辱为“流莺”、“站壁”,让青少女时期的我受到很大的打击与自卑。直到我哥哥的女友带我去实体店面试穿、购买,遇过不少店员态度相当友善,还有一名位于中坜的服饰店店员知道我的状况后,帮我推荐适合我身型的衣服试穿,渐渐地我有勇气与自信像其他女孩一样购买衣服。可是被贵公司拒绝试穿的智
妍小姐才刚开始,这样的行为严重打击她的自信心,造成她躁郁症发作数天,失眠到想自杀等症状都有,伤心欲绝地打电话给我哭诉。
衣服不只是衣服,是跨性别者的“皮肤”
“皮肤是一条界线,一种外围,是栅栏、形式、形状,是社会中的第一个身分暗示(例如,在种族歧视社会中的肤色),并且就纯粹生理的语词来说,是人类的形式上先决条件。”- 取自《性交》-基进女性主义文学家安菊雅.朵金(Andrea Dworkin )著。
虽然主流性平运动常说:“衣服不分性别”,希望衣着能够达到“去性别化”,让所有性别都能自在的穿搭。可是对于多数跨性别者来说,由于生理特征不符合性别认同的缘故,我们不像顺性别者,尤其是顺性别男性,不需要多加以打扮,就可以让社会肯认自身的性别。因此,妆发衣着对跨性别者是有如“皮肤”(身体界线)般的存在,跨性别者透过它来获得肯认、提升自信、与世界互动。
相信贵公司作为女装业者,必然可以得知对许多女性朋友而言,妆发衣着有着隐蔽不喜欢的特征、突显喜欢的特征与修饰等功能。我必须告诉贵公司,跨性别女性也一样,而且对跨性别朋友具有更迫切的意义。在公众场合拒绝跨性别者使用认同衣服的权益,就像是在公众场合脱去女人的衣服一般。在中古世纪的欧洲,“剥皮凌迟”作为惩罚“背叛者”的酷刑;在这顺性别父权的社会,脱去跨性别者认同的衣物,也是针对“背叛”了社会生理性别默认者的酷刑。
这不是歧视男性与恐同,是“歧视女性”与“厌跨女”
“我们有着不同的经验,但跨性别女人有着在整个结构中对女性特质不同的经验。拥抱跨性别女人,倾听她们的故事,使女性特质更加丰富。这将扩展它,并使它更加美好。”-跨性别女作家珍妮特.茉可( Janet Mock) 。
贵公司更多被指控为“歧视男性”或“恐同”,但就以我们的行动来说,它并不只是如此,我们一行人中,刚好没有男性也没有同性恋者,清一色都是女性,只是外型与“出生性别”( assigned sex/gender 出生时被“指定”的性别)有所不同。
也许贵公司没有听过“性别是个光谱”,性别不是绝然二分、本质化与僵化。“女人”(women)与“女性”(female)也是个光谱、连续体,是相当多元、不稳定的“社会分类”(social categorization) ,高矮胖瘦、大小乳房、大小骨架、长短发、浓妆淡妆裸妆素颜都有,但这并没有使女人之间彼此分离,改变女人的共同境遇与不幸,女人作为一个群体,一个或一群女人被怎么对待,就象征所有女人都可能被如此对待!
这次智妍小姐、跨性别女性被拒绝试穿,哪次搞不好是女同志、肉感女性、大骨架的女性、长胡子的女性、乳癌切除乳房的女性被拒绝试穿,甚至目前只要被贵公司怀疑是跨性别,就可能要被侵犯个资检查或“验明正身”猥亵羞辱,认为女性要有某种性别期待(包含具有特定性征)就是“歧视女性”,或更精确的说,是针对跨性别女性,进而伤害所有女性的“厌跨女”(trans-misogyny )。
这不只是歧视,还是性骚扰
“性骚扰是性别歧视的一种,是性暴力的一部分或延伸,它给受害者造成一种敌对环境,从而给受害者造成生理上和心理上以及感情上的伤害。” - 美国女性主义法学家凯瑟琳.麦金侬(Catharine A Mackinnon) -推动全球反性骚扰立法最重要的学者。
想当然对贵公司的“歧视”指控已经不少了,可是“歧视行为”有很多种,贵公司或许很困惑到底是哪一种。而且“歧视”听起来也不违法,所以贵公司似乎有恃无恐。身为以反性暴力作为核心议题的女性主义者,我认为我有义务教导贵公司关于“性骚扰防治”的基本知识:对跨性别者的“弃名错称”(deadnaming 使用更名前的名字称呼)与“性别错称”(misgendering 以对方不认同的性别称谓称呼) 就是性骚扰!同时也构成 《性骚扰防治法》第二条的第二点的“敌意环境性骚扰”(hostile environment sexual
harassment),可以裁罚1到10万,台湾曾有申诉成立的先例。
我与另一位朋友也曾去贵公司中山门市测试过,只要是顺性别女性,就算实际上没穿内裤、月经来白带外漏,也不会有任何店员过问,甚至可以试穿紧身裤(贵公司卫生堪忧)。然而跨性别女性却要被过问性器与性征,这不是性骚扰什么是性骚扰?更别说贵公司基于性器与性征将跨性别女性视作“男性”,就已经构成性骚扰了,这跟将穿着裸露的女性都视作从娼者根本没有两样!
“我们有我们的规定”、“不爽不要买”不是狡辩的借口
贵公司或许会认为试穿本来就是店家赋予的权力,所以拒绝跨性别女性试穿是合理的。可是事实上,店家当然有拒绝试穿的权利(right),但没有歧视特定族群的权力(power)!只能一视同仁地可以或不可以试穿,而不能刻意排除特定弱势边缘族群。
店家自由不能建立在排除顾客自由之上,这样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只是不平等的差别待遇,贵公司不能用“我们有我们的规定”、“不爽不要买”为狡辩的借口,这不是私领域的事情,而是公共议题,希望贵公司意识到,这就像是餐厅贴著“拒绝外劳和狗进入”一样,是具有伤害的歧视行为!
在此呼吁大众拒买贵公司的商品,并且响应【好服饰,不歧视】脸书活动,打造性别友善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