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排版,敬请见谅
9/7晚上大概18:00-19:00左右在中和区圆通路240巷7-11对面发生一起小擦撞
因无监视器,对方也比较有经验,所以笔录说自己是直行车但当时那条直行道路
正红灯,所以他应该是抢黄灯左转车,而我正要从停车格出来靠左边走,我要去前面回转
(从停车格出来时就已打方向灯,但对方说我临时打方向灯)然后他从我的左后侧擦到我
的车往前滑出去,对警方说是我撞他
所以初判表上写他无肇事责任,而我有。其实两人都是小擦伤,他却向我要了精神
赔偿75000,我实在是很无奈,也无法调解,现在双方要走法律程序,希望有好心的大大
可以帮忙给行车记录器。
谢谢各位大大
好奇问一下,请问他车上有架手机在看导航这个可以跟他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