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5/5发生车祸
我骑车载着我一位家人在干道线直行,
当时我的号志是闪光黄灯,对方是闪光红灯,
我的时速大约30公里左右,
一台在支线道的汽车突然从我车道前左转弯,
我赶紧煞车还是来不及,撞上对方左边雾灯位置,
因为车速不快,车没有倒地,只有身体往前冲撞,
我机车前面车体破掉。
因为第一次出车祸,不知道怎么处理
当下也很慌张!
有报警处理,警察有问有没有不舒服要叫救护车吗?
我说有撞到膝盖,但现在没有什么感觉,
就没叫救护车了。
做完笔录,对方还对我呛声:“没人教好妳,我来教妳啦!”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后来我渐渐感觉到全身酸痛,膝盖也越来越痛
我家人赶紧带我去医院检查和验伤
验伤单是写左膝部挫伤,要休养和骨科追踪
对方一下车态度就很恶劣,一直推卸责任,
从事发到现在一直坚持自己没有错,
说是我自己去撞他,然后不承认我有受伤的事
https://i.imgur.com/0lveajL.jpg
现场图很明显对方没到中心线,直接转到对向车道去
初判表写对方行经闪红灯号志路口,未依规定让车;
我的是写行经闪黄灯号志路口,未依规定减速。
现在对方不承认错误,也不愿意赔偿,还要我赔偿他全部的车损3800元。
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好?
声请调解的话,看对方态度我觉得他还是一样不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