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2018/09/20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受伤-机车
我方受伤-机车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我方有笔录、对方供称不记得事发经过,现场保持原状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对方仅强制险,我方强制险及第三人责任险
五、事实经过:
我方直行机车,对方直行机车
我方无超速(时速20)、对方时速不明
对方由左后方直行,我方见对方来车欲闪避,
闪避不及对方机车前右侧撞击我方左后侧
初判表显示本案经查阅案卷,尚无法研判双方确切肇事因素
六、问题:
关于初判表显示无法研判的原因有咨询过承办警员,警员表示最大的问题在于对方表示不
记得事发经过,故无法判定,但依据事故现场图及现场照片来看明确可以知道是对方追撞
,不知道如果以目前状况来看,要如何向对方求偿?
事故现场图(右下方备注字段未保持现场部分已和警方确认未移动,警方表示将协助更正
)
https://i.imgur.com/OJhifsO.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