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单] 请问此地点是否符合人行道或骑楼定义?

楼主: snailpig (sunny pig)   2018-01-24 17:17:24
大家好:
先前在树林大有路因为临停被检举达人拍照后开罚,想请问此区域(红色圈内)是否为“人行道”或“骑楼”定义? (因为该区域看起来平常像是国小接送区,但当天为周日非上学日,无学生出入)
被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5条1项01款开罚。
查了一下,原文内容为:
汽车驾驶人,临时停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锾:
一、在桥梁、隧道、圆环、障碍物对面、人行道、行人
穿越道、快车道临时停车。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车招呼站十公尺内或消防车
出、入口五公尺内临时停车。
三、在设有禁止临时停车标志、标线处所临时停车。
四、不依顺行之方向,或不紧靠道路右侧,或单行道不
紧靠路边,或并排临时停车。
五、在道路交通标志前临时停车,遮蔽标志。
接送行动不便之人上、下车者,临时停车不受三
分钟之限制。
谢谢各位专业版大
https://i.imgur.com/7cDjwiA.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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