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版友关于赔偿的问题:
前情:
上个月初我去苗栗旅游,
在路边倒车停车的时候不小心擦到前方的车,
当时前方车辆(Lexus Rx)也在停车,
但他比我早一些时间将车停好,
我车身右侧擦到前方车辆的左后车灯附近,
造成他左后车灯附近有一小片擦伤,
当下就先下车跟对方道歉,
并请警察到场处理这次的车损,
做完笔录后,留电话给对方就解散了。
本来想说因为自己不小心,
应该要负全责才对,
到了前几天,对方承保的新安寄信给我,
说要代位求偿修车费用11250元,
于是我拨了电话给承办的保险员,
想请教他后续的处理方式,
在电话中保险员也谈到说可以给我折扣,
问我要拿多少出来处理这样,
因为我是第一次跟人家擦撞,
没有被保险公司索赔的经验,
所以想请教我该怎么应对才合理?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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