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擦撞肇责判定

楼主: sadaharu (情愿当傻子)   2017-07-18 23:02:53
今天下午被一台要切换车道的商用小货车擦撞,
我是直行车,从行车记录器中,可以看到我跟小货车是属于平行,
对方车头在我2点钟方向。
接着对方切换车道,擦撞到我的车,擦撞后还往前开了50公尺才停下来。
对方的保险公司回答说,就算这台小货车是主因,但肇责也不会百分百,
因为有条愚蠢至极的规则叫“应注意而未注意”。
这是有可能的吗?
我没超速也有警示跟闪躲。
我有看到那台车,也在瞄到他似乎越来越靠近后开始减速并按喇叭示警,
但对方仍然撞上,这样可以证明我“已经注意到而且也有所注意”吗?。
那条愚蠢至极的法规还适用吗?
可以的话希望不要走到打官司这地步,我不想自付任何一毛钱,
我宁愿花钱打官司,也不愿花钱修车,我没错为什么要担肇责,
花钱打官司是捍卫自己,花钱修车等于承认自己有肇责。
因为对方的泰X保险公司很78,非常78......但肇事驾驶态度目前感觉算良好,
对方驾驶也说他愿意全额赔偿,
“报案三联单也有写到小货车驾驶愿意赔偿所有损失”,
包括这几天无法用车的交通费也愿意赔偿,
但似乎有点超出预期的损失。
光是维修时间,当初以为2-3天即可,
现在原厂预估光是维修时间用赶的最快也要4-5天,看来车损不轻,
目前看到车厂画出的车损部分有:
右方保险杆、右方大灯(灯罩上有ETC)、右方前轮盖、右后照镜、副驾驶门板。
又因为ETC贴在灯罩上,灯罩更换条码势必也要更换,这又要收一笔手续费。
我的车是103年6月才牵的车,公里数才24000不到,非常新。
我可以要求要更换新品,不要用二手货或是将板金敲出来的维修方式吗?
现在车还在原厂检查,那也是我原先购买及平时保养的车厂,车况和公里数车厂都有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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