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 初判无法判定民事送车鉴

楼主: egef (.......................)   2016-05-26 20:07:03
不好意思文章有点长
事情发生在103/11/07
我方骑机车在文化路二段上直行,经过松江街交叉口时与A机车撞到
对方A是个70岁的阿婆,当下我们都送医,阿婆身上擦挫伤还要求要照脑,当天院方说没事阿婆就回家了
事后我有申请初判表,但还未出来,对方儿子打来说就是你撞到我妈你就该赔钱,又这么刚好我强制险过期,我向对方表示要等初判表,对方一直说你不赔我就告你,怕有过失伤害前科,所以与对方出来乔,大致上就是说会愿意赔对方因车祸有关的医疗,签了一个抬头为切结书但未有明确日期的切结书(当天有保险阿姨赔我去,我方为表示诚意说愿意送他一个全身检查,但对方说这样太破费拒绝)
而后我方打电话去关心才发现对方一直说他头晕目眩,一个礼拜看两家大医院,他说这家吃的药会胃痛但有送药膏贴,另一家吃了有比较好所以他也有去,当下有点不高兴但为了撑过刑事追诉还是赔了,跟对方要正本收据他们也不愿给。
一直到撑过追诉期车损5000多、医疗一万三、红包两千也差不多赔他两万,但最后一次问他他还是一直唉他头痛却不愿开个金额,之后想说这样没完没了,我等着你告民诉。
拿了初判分析表大约叙述是未拍到号志所以无法判定
事后对方提告民事“对方闯红灯致严重脑震荡”开出工作赔偿90000、医疗60000、精神赔偿50000要跟我求偿。
中间经过调解委员,对方表示他就是还要继续看医生他的头都好不了,金额乔不拢只好送去给法官审
民事法官第一次开庭,因为对方说他们有看到监视器,请法官调所以法官让我们延后再审,我方则是提出质疑他的医疗未有医生诊断证明,法官请他们提供。
民事第二次开庭,法官说他看了监视器,虽然没有看到号志,然后影片内容在我同车道前两秒快三秒有货车右转,之后我骑到快过路口就与A撞倒了,但影片看到我跟A对撞时,A所属车道的对向已有来车,所以法官认为我应该是闯红灯,而且法官认为警方当初画的路线图很怪,我则提出初判分析表主张我应该是黄灯过了停止线,所以说我闯红灯我无法接受,法官要我垫付专业鉴定三千,一切等之后再说。
法官要我与A车祸鉴定时到场厘清
由于文化路二段与松江街口属于有点斜的交叉路口,我与A撞到时我已快过路口,对于法官说认为我闯红灯,我应该如何在车祸鉴定评定时主张呢?
另外对方附上的诊断证明书
1.车祸当天
http://i.imgur.com/0Mrcjj4.jpg
2.事后他说他头痛去看的
http://i.imgur.com/zkC7IqI.jpg
我能主张其诊断证明书写的内容无法说明与车祸有因果关系而不赔吗?
(我会这样表示是收到民事通知时,有拍到对方还是能够正常骑车想做为证据,但对方说他都不能骑车要我赔)
谢谢大家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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