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LAW 看板 #1MQmJ28U ]
作者: Binsa (Pac) 看板: LAW
标题: [问题] 交通事故请益
时间: Sat Dec 12 01:15:40 2015
有一些关于交通事故的问题想跟大家请益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11/27早晨我在骑机车等红灯的时候
钻车不小心擦撞到A君的后照镜
我在车上说抱歉并试图扳回后照镜
同时车主也伸出手扳回后照镜
看起来后照镜没有损害、且车主没有示意我留下的情况下
我先行离开了
过了几周到12/7我收到警察局发函
说我涉嫌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
打过去确认是11/27发生的事件
后来我在12/11晚上到警察局
原本以为是要厘清案情但警察只有拍照、帮我跟A联络、跟我要证件
没有另外做笔录
在联络完我表示愿意赔偿损害
于是警察要我在一张单子上写下愿意赔偿A君的损害
就放人回去了
但问题就发生在我和A的协调过程并不顺利
以下是我和他的对话纪录:
http://imgur.com/HQ8pcuV
http://imgur.com/XJPyS6h
http://imgur.com/1zAe3ZY
http://imgur.com/DTxMbAX
http://imgur.com/xSpzA4u
http://imgur.com/toYPj40
http://imgur.com/PEbWbG5
基本上就是A一口咬定金额要我在短时间内完成赔偿
但我对很多地方感到存疑
譬如对方没有提供任何估价单、不肯算折旧、不便宜的烤漆钱等等
当我提出时A觉得我在浪费时间
用肇事逃逸来威胁我
但我不认为我有肇事逃逸
打过去问警察
警察听我的叙述觉得是未依规定处置,肇事逃逸不成立
但还是得等承办员警值班时才能进一步处理(做笔录、送检定)
第一次碰上这种事情
自认理亏愿意负责
但保护自身权益时却被威胁
是该摸摸鼻子当经验,还是有更好的处理方式呢?
还请各位大大赐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