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不要过度信赖调解员

楼主: ptttall (ptttall)   2015-11-21 21:51:53
本人于104.9.12在承德路六段加油站发生车祸
对方(仅一人驾驶机车)从加油站出来,我方(仅一人驾驶机车)为直行车,我方骑在机车道
上,我没有超速。车子倒地时我车子倒在汽车道线上,对方倒在机车道线上。
车祸发生当下我马上起身关心对方并叫救护车,路人替我报警及协助我扶对方
对方先行救医后,我看完警察量测数据后,坐警车到台北荣总救医;对方照完x-ray没有
骨折,但发现T-12和L-1脊椎狭窄(不排除是原先即有的病况),建议穿着背架后可出院。
我方手脚多处擦伤,手肘缝3针后也可出院。
对方骗人说她已经直行一段时间,要求我方赔偿医疗费用及修车费用,我方父母不同意后
交由警方处理,对方开始要求要住院、不打止痛针、要再照MRI...,我方离开医院。
104.9.16警方通知我们做笔录,警方已调到监视器,非常明显就是对方突然冲出撞到我!
对方并没有出席做笔录,向警方声称还在住院。
一个月后,裁决出来也显示对方的肇事责任:没有礼让直行车 & 没有注意安全距离!
我通知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通知对方要求提供地址,对方不愿意且声称住在护理之家
。于是我又跑了一趟交通大队申请对方地址。对方开始不断打电话要求我延后或取消调解

实际到了调解当天,对方哥哥及母亲到场,我方是我本人及我父亲到场。对方的诊断书说
明对方脊椎多处骨折,目前生活自理严重受限。对方哥哥表示对方没有结婚没人照顾,工
作也没了,存款都拿去治病也没钱了,妈妈还得癌症。我本人也没结婚我也是自己工作赚
钱养家,大家不都是这样吗?
调解员先说他自己本人两个月前也出车祸,但我后来观察他的状况有可能是本身有一些疾
病,不见得真的是车祸造成的,但他告诉我们这件事的目的是什么?博得我们的认同吗?
调解员把问题导向是对方态度问题让我们感到不舒服,而且现在对方看似伤势较为严重,
如果上诉也许结果又与目前不同,也许我方有可能有超速之疑,承德路那里还有红绿灯(
但事后我发现红绿灯离加油站超远),所以提议一个我要求的赔偿金额的1/10的价钱(我的
损失约25000,调解员开价2600),我当时也莫名其妙就答应了这个价钱和解,对方似乎很
得意,没有任何悔意也没有道歉,离开时还对着我说:比较"歹运"啦。调解员说很多人调
到最后都变成好朋友了啦!我心想我才不要跟这种人当朋友嘞!
事后我感到相当不满,首先是我自己本人及我父亲都不够坚定,所以如果要出席这样的场
合最好选择够稳的人,还有不要过度信赖调解员会站在你的立场!也不要太相信他们说的
话!我觉得他们只是想赶快把事情解决而已。
但已经签下和解书,已经无法再更改了!希望大家在做决定之前都不要太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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