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发生小车祸,后来申请初步研判表,双方都有责任,对方当时也说等结果出来再谈
,但调解委员会当天没来,事后却打给我说因为开调解委员会也是一样不如私下和解。我
问因为双方都有责任,是否可以各自负责各自的部分就好?他说但是他的车修了快ㄧ万块
,可当时车祸看感觉没有很严重也可以正常骑载女友走。那时候帮忙报警的路人就有跟我
说对方可能车子比较老旧且有改车过可能会要狮子大开口?
初步研判表,我的可能肇事原因为:起步未注意其他车安全。
他的是:驾驶疏忽。
我是想问说
1.如果真的要赔偿是否可以请车厂报原厂机车零件价格?
2.开调解委员会较好还是私下和解好?
3.对方说他车子没有保强制险,如果调解结果我需要赔偿对方的话,是否我的强制险可以
直接赔偿对方?
谢谢各位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