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分享一下今天听到的讯息

楼主: birdnest (是鳥巢還是燕窩?)   2003-01-03 00:36:43
作者: vancomodo (comodo) 看板: Accident
标题: 分享一下今天听到的讯息
时间: 东吴机研站 Thu Jan 2 18:58:15 2003
我们今天学校有请台中地区的巡佐 来我们学校讲习 交通安全?
他本身是专门处理交通事故的 而且非常有经验 (20多年)
台中地区的警察(他目前在雾峰分局服务)都是他训练 处理交通事故的..
因为他说了一些比较特别的而且是我们必须该注意的事项
所以我把他PO出来 给大家分享讨论一下...
1.现在已经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 已经没有所谓的大车赔小车 小车赔路人..
主要是靠路权来做评断!就像是 机车"停"在内侧车道准备左转 被后方汽车追撞
很不幸的..机车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脚..因为 机车是不能驶入内侧车道的
2.千万不可以超速(而警察在做口供的时候 也一定会问你 当时时速是多少
而很自然的 人!都会说谎!!警察也都知道)
3.身上没有带照相机没有关西 最重要的是 警察在当场替你做的"现场图"
其中要特别注意的是 一定要包含了 附近交通号志灯(重要!!)
车身的伤痕(必须有长度深度方向 从哪边宽到细 有擦撞或摩擦的地方 最好要照相
车头倒的方向(重要) 还有碎片血迹油迹煞车痕都必须要标明几公尺(重要)
***车子损害的状况 可以分析当时的撞击 这些就是有力的证据***
4.有分 不可变迹证 和可变迹证.
可变迹证就像是 口供 因为人都会避重就轻..再加上心理因素 所以口供只能参考!
不可变迹证像是车子的伤痕 碎片 血迹 这些就是主要的"判断"依据!!
5.煞车痕已经不能代表车子的时速 因为煞车痕是美国在1960年的判断依据
现在已经不适用了 但是 还是可以用来做为"行进方向"的判别
就像一个高手 可以在时速40煞出12公尺的煞车痕 也可以在时速80煞出2公尺的煞车痕
6.做口供的时候 有必须要注明的地方 要请警察特别加进去 而警察也会很乐意的^^
因为 很多的警察"并不会处理"交通事故..所以 我们一般的小老百姓
一定要保护自己的权益 (美国要处理交通事故的警察 必须要有13年的经历 日本为5年)
而台湾...哈哈 我们并不重视..菜鸟老鸟一起来!!!!!
7.不要以为"鉴定委员会"会给你公正 基本上 他们的资历并不足以判断
8.做口供的时候 不要乱说话!
9.报警要打110..不要打119(重要)
上面就是我听了一个小时多所吸收到的 欢迎讨论!!!
有错更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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