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下版上各位大老板们:
107年开的面店,有成立有限公司开发票,公司就我一人负责人,110年因疫情爆发
结束营业, 因没打算继续下去那时就有在研究解散跟清算相关事宜, 因为公司
还有青创贷款在今年(113.7)到期,当时想说等公司没有任何负债比较干净在做处理.
后续几年都是年初申请停业,年中报营所税(有请原本的会计处理)度过,
今年7月贷款还完也报完营所税没多久, 想说开始处理掉公司.
研究下解散大概就是到处跑跑公家机关走个程序就好,我时间算自由可自行处理,
但清算需要检附一些财产清册,资产负债表之类的文件比较麻烦, 问原本的会计
清算报价都在2万上下,有点不太想花这笔,所以想请问的是:
1.可以只解散公司不做清算程序吗,网络查的资料大都是会计事务所的网站当然都是
建议做清算,会说法人格还存在会被不肖人士利用之类的. 但也有查到有人说实务
上一人小公司也有省略掉清算的.
2.或是拿着5月刚报完税的资料跟资产负债表硬著头皮直接去国税局自己弄看看.
想请问下大家的建议,非常感谢!